八问、降低电价和降低成本,哪一种是切实可行的电力改革目标?大用户和发电企业的电力直供适合新一轮电力改革吗?
在前几轮的电力改革中,都希望把电价降下来。但是,实践证明,电改的结果并没有降低电价。因为在集资办电过程中采用多种电价,新盖的电厂越多,不同的电价也越多,总的平均电价是上升的。近几年,尤其是清洁电源和可再生能源电源的发展,也使电价上升。当然,如果没有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也许电价上升的幅度会更高些。把电改前后的电价相比,很难见到有降低电价的结果发生,以此作为评价电力改革的成效是不全面的。比如,美国发展页岩气降低了发电的气价,但并没有导致电价降低。除了“竞价上网”需要启动,目前输配电成本和价格制定的透明度很低,缺乏严格监管。这些环节阻碍了对合理电价的梳理和制定。
电价要进一步理顺。目前的价格制定体系要改进,要透明化。首先价格监管到位,按供电实际成本对不同消费者制定不同的价格,价格调整的周期短一些。在降低电价和降低成本中,电力改革要提倡降低成本。目前中国实施的阶梯电价是一个很好的措施。阶梯电价能够使低收入阶层有供电保障,体现了社会公平。在居民电价的调整中,能够减少在电价消费中的不公平现象,消费多者多付费。在电价改革中也应该同时实施实时电价。实时电价反映了电力供应中不同时段的电力成本。实时电价可以使消费者避开用电峰段,促进削峰填谷,达到节约能源、减少排放的目的。在工业消费者中,差别电价仍然应该保留。没有完成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任务的工业企业,应该付出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的费用。
推进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构建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这可能会与新一轮电改中提高能效、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的目标相抵触。我们首先明确,大用户一般指的是工业用户(高耗能或非高耗能工业)。由发电企业和用户自行协商电力、电价和电量,并签订合同。这会导致用户只与能提供最低电价的发电企业签订合同。发电企业给大用户的售电价会比其上网电价高,因为工业用户看到的发电企业的电价比电网的售电价要低。在发电企业中,燃煤电厂的成本最低。这种交易的结果是,燃煤电厂扩充发电能力,追求更高的利润。而工业用户有了较低价格的电力供应,使工业用户的竞争力增强而不会注重自身节能。
这种做法提高了社会平均环境成本,也就是说相应地提高了电网平均售电成本和价格。大用户和发电企业之间的直通车,冲击了不鼓励发电竞争的、经济效率差的垄断电网系统,但对绿色、低碳和可持续电力发展的新一轮改革目标,恐无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