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多研究似乎都在指向:国企国资的经济效率低于私企民资,但这其实仅仅是不足为奇的一种常见现象。不独社会主义国家或前社会主义国家,在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同样存在数量可观的国企国资,在数百年的社会发展历程中,一波私有化浪潮接一轮公有化运动,私有经济/国有经济的轮回涨落,往往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常见节奏。因此,相对于私企民资更高的经济效率,国企国资必然具备其他可与之媲美的优势——社会的、政治的多元优势——才可能长期生存发展而历久不衰。
而对于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其国企国资的重大制度安排大多不是长时间自然发展而成。不论是新中国成立之时学习前苏联计划经济模式,还是改革开放之后逐步走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有不可忽视的人为因素。因此,中国的国企国资制度安排必然需要更多有意识的“设计”,并有责任不断地进行自我评价自我完善乃至自我纠正——此即所谓“改革”——而这一切,则都必须指向“有用”,帮助国企国资发挥出可与私企民资相媲美的多元优势。
总之,发布国企国资的弱势缺陷,其实并不算经济学的重大发现,而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帮助其更好发挥优势、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才是需要各界共同努力展现智慧之处。
国企国资只能追求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结合
国企国资必须是“有用”的制度安排,这种有用既应包括经济价值,更应包括社会价值、政治价值。而且按照竞争与分工的原则,既然在经济效率方面国企国资往往落后于私企民资,国企国资就更应注重对于社会责任、政治责任的担当。因此,国企国资只能追求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结合,在与私企民资的竞争中,才可能避短扬长显示出其“有用”的优势之处。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施行前苏联计划经济模式,政企不分,漠视价值规律不重视经济效益,历史教训惨痛。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政企分开、国企改制、国资监管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初步形成了新型的国企国资体系。但矫枉过正,近年来逐步出现了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的现象,个别企业或唯利是图金钱至上、忽视社会责任、政治责任;或贪婪无度追逐暴利、滥用垄断地位或倾斜政策;或不择手段不当谋利,搞利益输送乃至独立王国。
由于代理机制、历史包袱、市场定位等种种原因,在很多时候很多领域,国企国资的营利能力逊色于私企民资。如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或者过度引导追求业绩数字,往往存在步入歧途的风险。例如与民争利,侵蚀地方发展空间;又如设卡寻租,借助公用平台腐败;再如误导决策,盲目扩张圈占资源——过度追求经济利益,不仅使国企国资短板放大,更会带来不利的社会反响与政治影响,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结合已逐步成为国企国资发展的一种历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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