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供电方案
电力供应的具体实施计划。供电方案包括:供电方式,负荷分级,供电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供电回路数、走径、跨越,电能计量方式,电能质量及无功补偿,电能信息采集装置,重要负荷,保安电源配置,调度通信及自动化,非线性负荷治理,产权分界等内容。
3.2 配置系数
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千伏安)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千伏安)与住宅小区低压用电负荷(千瓦)之比值,根据变压器或低压配电干线所供居民住宅总户数的多少,综合考虑同时率、功率因数、设备负载率等因素确定。
3.3 开关站
作为变电站10千伏母线的延伸,能实现区域内10千伏电能开闭和负荷再分配,具备2路及以上进线,8路及以上出线,高压母线采用单母分段结构,所内可设配电变压器向就地用户供电,一般按户内方式建设。
3.4 配电室
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分为共用配电室和专用配电室,共用配电室是指向居民一户一表供电的住宅配电室,专用配电室是指向小区内电梯、消防等设施供电的一(二)级负荷配电室。
3.5 环网单元:也称环网柜,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环网单元和户外环网单元;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
3.6 电缆分接箱:是用于电缆线路中分接负荷的配电装置,不能用作线路联络或分段。
3.7 配电变压器:指将10/20千伏电压等级变压成为400伏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变(简称油变)、干式配变(简称干变)。
3.8 多层住宅:是指七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3.9 小高层住宅:是指八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
3.10 高层住宅:是指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
3.11 超高层住宅:是指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类建筑。
4 总则
4.1 住宅配电设施的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应与电力网的运行现状、规划相结合,建设标准应安全、经济、适用,宜适度超前。
4.2 住宅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接入方式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和经济的要求,调度运行方式灵活,在满足供电可靠性的前提下力求简洁。
4.3 住宅配电设施建设工程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选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方便、操作简单、环保节能的设备,应采用标准化设计、标准设备,做到标准化、规范化,避免同类设备多种型号混用。选用配电设备应为具有良好运行业绩、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质量和技术领先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运行故障多、安全可靠性差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