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步骤
(一)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推进计划
1.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编制。2015年8月下旬编制完成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并上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报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计划于2015年9月10日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力争9月30日前获得国家批复。
(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计划
1.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2015年6月20日起配合国家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组,开展贵州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2.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编制。2015年8月31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我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
3.输配电价测算方案。2015年10月15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贵州省输配电价测算方案。
(三)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推进计划
1.实行电力市场主体注册制。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制定注册制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启动市场主体注册。
2.建立和完善电力交易机制。2015年12月31日前开展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季度竞价交易、电力挂牌交易等市场化交易工作。2016年元月1日起有序缩减发电计划,开展多种方式的市场化交易工作,建立以中长期为主的交易机制。
3.组建电力交易机构和建设交易平台。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完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交易机构、交易行为进行监管,规范交易机构的交易行为,确保相对独立性。
4.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体系。2016年12月31日前开展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市场主体年度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售电侧改革试点推进计划
1.解除地方电力代管体制,推进兴义售电侧改革试点。2015年12月31日前解除代管关系,同时兴义市地方电力公司与兴义供电局签订相关协议。
2.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开展贵安新区配售电侧改革试点。2015年12月31日前由贵州电网公司组建成立贵安新区供电局。2016年2月28日前组建新区配电公司。
(五)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试点推进计划
1.起草签订“十三五”黔电送粤框架协议。2015年12月31日前起草签订“十三五”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框架协议,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共同协商建立和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
2.扩大与其他周边省份电力交易。2016年元月1日起积极争取扩大与广西、重庆、湖南等周边省(区、市)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