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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7)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15/10/19 9:13:30  我要投稿  

(六)项目运营结束

1.填报内容

新能源发电项目结束运营后需填报项目运营结束信息,主要包括运营结束时间、结束方式、植被恢复情况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2.填报流程

项目单位需于项目结束运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报项目运营结束信息。

二、注意事项

1.项目单位在项目升压站并网验收完成后即具备申报补助目录资格,应通过信息平台按照补助目录申报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支持性文件。

2.在项目完成核准(备案)后,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规模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须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确认后方能变更。

3.对于信息填报不及时或填报错误的项目,在信息补充更正前,不具备申报补助目录资格,不能领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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