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部设备投产信息
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均需填报全部设备投产信息,主要包括项目投运时间、投运容量、总投资、投运设备明细等。
(3)并网申请受理信息
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均需填报并网申请受理信息,主要包括升压站并网申请日期、升压站并网验收日期、验收单位等,并提供并网申请和验收文件。
(4)竣工验收信息
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均需填报竣工验收信息,主要包括总投资、项目规模、用地费用、进站道路投资、融资成本等。
3.填报流程
(1)填报月度建设(运行)信息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四通一平)开工后的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填报上月月度建设信息;省级电网企业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汇总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产信息,打包报送至信息平台。个人可申请登录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2)填报并网申请受理信息
需申请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在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并网申请信息,并在并网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并网验收信息。电网企业在受理项目单位并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平台对申请受理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3)填报全部设备投产信息
新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在全部设备投产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填报项目投产信息。
(4)填报竣工验收信息
新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在竣工验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填报竣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