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如实填报项目前期工作、核准(备案)、建设、并网及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相关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申报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对于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接入电网、纳入补贴目录及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各电网企业应及时填报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建设进度,并在受理发电项目单位并网申请后登录信息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对于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需申报补助目录的接网工程,发电企业应及时填报接网工程核准及投产信息并申报补助目录。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由受理项目申请的电网企业将相关信息打包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个人可登录信息平台进行复核。
七、国家能源局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各阶段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按时将行业发展情况对社会进行公开,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信息平台自发文之日起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满一年后将自动转入正式运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填报说明
2015年9月28日
国家能源局
附件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填报说明
一、填报流程
(一)项目前期
1.填报内容
由项目单位负责填报项目前期工作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设地址、项目拐点坐标、资源测量情况、预计开工和并网时间等。
2.填报流程
(1)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
在基地规划审定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基地方案申请。
(2)新能源示范项目
风电清洁供暖、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等新能源示范项目,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