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生产质量问题,十分必要。但是,有的媒体对问题的实质不做具体分析,甚至加以引伸、夸大,这就偏离了3•15晚会的本意而产生副作用了。
现在有一些错误观念:一是认为这种微型电动汽车技术含量低,与我们泱泱大国的形象不相称。其实车大小跟技术水平毫不相干,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与地区都制定了微型低速电动车的法规,符合其法规的中国产微型低速电动车在欧、美销得很好,而且利润不低;二是认为此车所用的铅酸电池是有污染的,实际上铅酸电池本身是没有污染的,现在每一辆燃油汽车都有一块铅酸电池,乘车人不但没有受到污染,而且离开了铅酸电池燃油汽车就开不动,为什么铅酸电池到了微型低速电动车这儿就变成污染的了?
中国铅酸电池产量和美国相当,但是在美国铅酸电池已不属于污染行业了,而为什么中国做不到那么好?关键在政府部门的政策完善,并加大对涉铅企业的监管力度;三是笼统地说这种微型电动汽车产品不合格,产品是否合格首先要有一个法规标准,现在政府相关部门并没有制定微型低速电动车的相关法规标准,那这种车何来的不合格之说呢?粗制滥造的车肯定有,应该照法规标准加以测评和处理,更不能因为一些小企业的不负责任而把这个行业整个地一棒子打翻;四是说这种车不安全,其实不是车不安全,而是交管部门的监管亟待加强;小城镇有了微型低速电动车,就要及时健全交通法规、规定行驶道路,认真贯彻交通规则。如果不与时俱进做好这些工作,又让没有合格驾驶技能的人随便驾车上路,导致“马路杀手”的出现,倒过来全怪到微型低速电动车的身上,实在是不讲道理!
对于微型低速电动车的发展,首先政府部门要管起来。工信部、发改委要制定微型低速电动车的标准;用标准来规范企业的准入。公安部、交通部的规章制度和监管力度跟上了,企业生产规范了,这种节能减排、价格实惠、出行方便的交通工具就能更好地发挥它利国利民的作用。
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微型低速电动车制定法规,把驾驶培训、交通规则、上牌照等问题明确起来,如可以规定微型低速电动车不允许上高速、驾驶速度不能超过50 km/h等。
记者:今年春天,北方多地区遭遇连续雾霾天气,解决如何高效、清洁地利用能源问题已迫在眉睫。在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除了大力倡导电动汽车的发展外,各种储能技术还应该在哪些实际应用领域、如何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