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重大信息化项目会商制度,统筹全市信息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本规划重点任务分工(见附件)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及时制定本规划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督促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加强政府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专家论证和绩效评价,严格落实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推动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建立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信息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统筹推进国家、市级信息化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成效高、带动效应强的示范项目。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政府对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利用现有的政策资金和重大专项渠道,重点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性应用的示范推广等。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推动和引导设立信息化投资基金,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企业的资金支持,扩大融资规模和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信息化建设投融资体系。鼓励创新信息化项目推进和运作机制,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市场化运营管理和动态考核评估机制。有序推进信息化领域有关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服务的配套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三)优化发展环境。规范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研究出台一批先行先试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标准在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层次分明、分类明确、相互衔接、满足需求的规范体系。深入实施网络“提速降费”专项行动,实现网络访问速率、质量、性能的不断提升和单位流量、语音套餐费用的有效下降。探索建立互联网融合创新负面清单,营造开放包容的信息化发展环境。强化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方式,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强化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依法严惩各类破坏信息基础设施和其他危害信息化发展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智力支撑。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相关人才政策、引智政策,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打造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加强网络安全、微电子、云计算、大数据等紧缺学科专业建设,引导在渝高校争创国家微电子示范学院。鼓励在渝大专院校、职业学校开设信息技术相关院系,增设信息技术相关学科,不断壮大我市信息化人才队伍基数。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之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化人才交流活动,委派信息化业务骨干到国内外知名企业、院校、机构学习培训和交流锻炼,不断壮大信息化中坚人才队伍。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培育和引进信息化领域的领军人才、研发团队和商务精英,不断充实我市高端信息化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市级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和信息化专家在政府决策、企业发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
(五)深化开放合作。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支持网络信息企业走出去。高起点、高水平、创新型推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信息通信合作,探索智慧城市、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领域合作。加强长江经济带信息化合作,实施沿江城市宽带提速工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率先建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强成渝城市群之间信息化合作,建成高速连通、服务便捷的城市群信息网络,搭建城市群信息服务平台,拓展“一卡通”结算范围,逐步实现城际公交、市政代缴费、医疗健康、文化教育等领域无差别化结算。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重点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