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发展节能减排装备制造业
南安集中了陶瓷建材等高耗能企业。工业企业主要耗能设备尤以各式锅炉、窑炉等高耗能设备为主。加速发展余热回收利用设备制造业,充分利用锅炉、窑炉等设备余热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有利于南安市可持续发展进程,将进一步推动余热利用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依托工业园区生态化升级与重点企业余热资源再利用,大力推广无动力通风机生产安装项目。提升节能装备普及率。
八、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产业
促进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通过引入节能环保服务机构和企业,进一步促进能源集约利用。健全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增强节能环保指标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大力发展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规范引导建材、能源企业协同开展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建立交易市场。鼓励结合改善环境质量和治理污染的需要,开展环保服务活动。发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总承包。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建设“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节能量市场化交易。
第三节 加强环境保护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协调、统一考核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持续加大淘汰燃煤锅炉,予以保留的集中供热区域内的燃煤锅炉必须按规范建设投运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确保综合脱硝效率达到规定要求,燃煤发电机组排放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的标准。加大工业企业废气监控和治理力度,推进工业聚集区实施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替代,强化建筑施工扬尘、露天烧烤、焚烧垃圾、餐饮油烟、道路扬尘、城市工业企业、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排放整治,加快黄标车淘汰,严格控制PM10、PM2.5污染水平,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产业结构。同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型企业的准入门槛,主要包括产值能效限额、产品能耗限额、工艺能耗限额以及设备能效限定等,推广使用低碳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在源头治理、过程治理、末端治理这三个环节上通过科技创新,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水平。按照“总量控制、全面削减、全程管理、高效低碳”的原则,控制发电行业燃煤总量。积极探索煤炭清洁化发电技术,有序推进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发电,加强高载能产业能源资源回收利用,减少碳排放。全面推广水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扩大清洁能源发电比例。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建设,优化电网布局,实现电能资源优化配置。增加碳汇,加快形成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
第六章 保障措施和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加快能源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市能源发展领导小组,建立统一的市能源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能源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问题协调,加大能源项目调研储备力度,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市能源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相应建立促进能源发展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和责任,营造出更加协调、齐抓共管促进能源发展的工作氛围,为加快能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二节 加大扶持力度
贯彻落实我市重点发展分布式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等多种新能源形式。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推广和示范工程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中央和省市预算内资金,重点向规划内重大项目倾斜。完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制,统筹采用基金等多种模式,加大民间资本投入力度。优先保障能源重大项目用地指标。
第三节 优化发展环境
政府部门要立足能源发展大局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评比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顿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能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保护的力度,建立健全能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保护体系,坚决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发展能源行业协会,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和市场意识,提高为行业和企业服务的能力,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权益、沟通企业与政府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节 强化人才引育
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引进、培养能源所需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吸引和聘用能源高级人才,特别是现代能源紧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加快培养能源各类专门人才,与有关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合作,大力培养市场短缺、急需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和技能型适用人才。建立完善人才引进、激励和流动机制,努力形成能源人才加速集聚、有序流动的局面,为加快发展能源提供人才保障。加强能源岗位职业培训,强化职业技能的培训、考核,提高能源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突出创新驱动,加大能源科技创新投入,推动能源新技术应用,加强能源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对能源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的投入。
第五节 落实责任考核
要进一步明确能源发展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能源发展绩效考核制度,针对不同类别能源的状况,将能源的重要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分类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细化和分解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可操作、可督查的工作措施并落实到具体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能源发展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创新规划的实施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组织实施、评估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和规范化工作程序,切实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跟踪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等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附件:1.能源发展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