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是推动能源互联网的必要条件。售电业务上游承载发电、输配电、分布式等多维供给,下游承接工商业、居民、园区等多维度客户,无疑将成为未来整个能源交易体系中的数据中心,所以我们认为电改放开售电市场是能源互联网的必要条件,打开了互联网应用的大门,真正实现能源流、信息流、业务流的融合。
图4:网售分开后的电力交易市场
表1:售电侧放开后的六类售电主体
2.2新能源的快速发展需求将推动能源互联
新能源未来比重有望大幅提高,电网稳定性挑战需要能源互联网解决。《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了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预计达到15%。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预计将是“十二五”目标的一倍和五倍。新能源发电大规模进入电网,尤其是在配电网侧接入,将对电网稳定性带来较大挑战需要能源互联网来解决。
分布式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具备可扩展的特性,可以灵活地接入配电网,因此被认为具备能源互联网的基因。美国学者杰里米˙里夫金在他的著作《第三次工业革命》中提出“能源互联网”,里夫金认为能源互联网应具有以下四大特征:以可再生能源为主要一次能源、支持超大规模分布式发电系统与分布式储能系统接入、基于互联网技术实现广域能源共享、支持交通系统的电气化,即由燃油汽车向电动汽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