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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侧改革引领新用电需求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曾鸣  2016/7/14 11:52:06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售电侧放开后,如何促使新售电机构有动力并且有义务为用户提高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模式、增加清洁能源消费比例,促进节能减排、低碳环保、资源优化,合理开发新用电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是急待解决的问题。

售电侧改革是新一轮电改的最大亮点,社会资本的引入将加大售电市场的竞争程度,通过市场催动对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未来,在互联网思维的推动下,售电与用电服务相互渗透融合,用户体验不断创新,将出现多元业务模式,用户侧随之产生新的用电需求。如何引领用户侧新用电需求,使得用户的用电效率更高、清洁电能占总消费电量更高、更有利于节能减排,使得电能需求与供给更有效的匹配,同时合理开发新用电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用电需求的内涵

在一般的电力需求预测分析理论中,用电需求主要包括用电总量、行业空间分布和用电时间特性三方面。在目前的新形势下,上述三方面内涵应该有所整合和拓展。具体而言,一是由于宏观经济总体增速和各行业发展速度与用电量关系密切,而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将会在影响经济增速的同时推动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因此应将用电总量和行业空间分布结合起来考虑。二是随着技术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将会产生新的用电终端并代替过去的各类用能终端,进而有望拉动电力需求。过去的研究中对于这一因素通常选择忽略不计,但是随着能源电力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入、电能替代、清洁替代等工作的开展,有必要在未来的研究中将新增的用电终端类型单独考虑。三是随着售电侧改革的深入和能源互联网的建设,用户用电行为的差异性将不止表现在用电时间特性层面,而是将推广到用户对自身的定位,以及其用电的理念和模式层面。

综上所述,在经济新常态、供给侧改革、售电侧改革、能源互联网等背景下,我们将新用电需求界定为以下三类:一是新用电增量;二是新用电终端种类;三是新用电模式。

新用电增量

新用电增量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用电总量的增加。根据经济增速和产业发展对用电量的影响规律,有内外部两种因素可能推动新用电增量的出现。

一是宏观经济发展,是推动新用电增量出现的外部因素。“十三五”时期,经济增速预计在6.5%~7%范围内波动。因而,全社会各产业都会相应增长,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将使得各产业用电量上升,从而形成新用电增量。根据经济增速和用电增速的相关性分析,预计“十三五”期间用电量年均增速为3%~5%。与此同时,受国家产业转型政策的影响,第三产业的增速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拉升,由此带来新的用电增量,同时也使国民经济用电的重心从第二产业加速向第三产业转移。此外,居民生活用电也将有上升的趋势。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国电力需求增量的42%~49%将来自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

二是电能成本的降低,是推动新用电增量出现的内部因素。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售电侧市场逐步放开,交叉补贴逐步取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在当前电力产能相对过剩的情况下,市场放开很可能导致电价相对降低。用电成本的降低将会刺激企业在总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生产经营计划,从而形成新用电增量。

新用电终端种类

新用电终端种类指为满足民众生产生活的新需求而自发产生,或在政府等外部因素引导下产生新兴用电类型。

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升,民众对于自身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会不断产生新的需求。在这一需求的引导下,将会产生各类新兴的用电产品类型,进而形成新的用电终端种类。对生活便利的需求引导了各类家电的产生,对生产便利的需求引导了各类生产自动化设备的产生,目前家电和生产自动化设备已成为电能消费的重要终端。比如数据中心机房、高铁(地铁)、电动汽车以及南方供暖、城乡空调、城镇化改造,每一项都将带来超过上亿千瓦的新增负荷。

另一方面,为实现能耗结构优化、节能减排等目标,政府可能通过各项措施对社会用能进行引导,进而推动新用电终端种类的产生。如目前的电动汽车即是重要的新用电终端种类之一。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相关数据,2015年底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达58.32万辆,年用电量约为30亿千瓦时。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预计2020年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万辆,按现有的电动汽车耗电水平计算,预计2020年电动汽车的耗电量将超过250亿千瓦时。

新用电模式

新用电模式是指在售电侧改革、能源互联网等外部条件引导下产生的不同于现有电能消费模式的用电思路和理念。过去,经济生产和居民生活领域的用电主体在电能消费中考虑的因素较为单一,大多是以自身需求为主要导向,因而用电模式也较为单一,相应的,电能供应模式的变化空间也相对较少。随着售电侧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能源互联网相关运营模式和技术的不断成熟,用电主体的用电思路和理念将会随着主体自身特性的不同而产生分化,进而形成多种新用电模式。这些用电模式对于电能的供给要求具有不同的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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