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 宣传
省工信委、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不断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8.2 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事故防范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8.3 演习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应协调组织开展1次省会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习,市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应协调组织开展1次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
9、附则
9.1 预案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工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省工信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