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重要的条件是,需要有良好的合作机制作保障。作为牵头合作方,电网企业承担着一定的风险。“我们就像红娘一样,为各方牵线搭桥,但红娘不介入别人的婚姻,我们是要介入的,自然会有不少风险。”黄玮分析说。
例如,前期沟通中,泰州供电公司就曾为设备使用时损坏该谁负责的问题与厂家和油田方反复讨论。因为使用不当、设备品质或者其他原因,都可能影响到配电设备的质量和运行。在这个过程中,作为设备的非供应方和非使用方,泰州供电公司很难作出判断。同样,其他两家合作企业也难以判定究竟谁承担责任。这样一来,很容易在油田企业、设备企业和供电之间引起口水战,各说各有理。
因此,黄玮建议,下一步可以考虑引入政府或者仲裁组织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进来。如果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当事方可向第三方机构申请调查和调解。“这就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了合作过程中的纠纷,也能较好地维护各方应该享有的权益。”黄玮说。
当然,这只是一个构想。毕竟配电设备租赁模式目前仅在茅山东村油田一个项目开展,尚未形成规模和集群效应。另外,政府的参与意愿以及合作方的选择等,还需要进一步沟通和明确。
“不过,为吸引产业各方参与,下一步我们计划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思路,配电设备使用期限,将无偿转让给电能改造企业。”黄玮介绍说。未来,泰州供电公司还将配电设备租赁项目的经验将继续推广到大型港口岸电等其他项目。
在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背景下,泰州供电公司配电设备租赁无疑为电能替代工作注入新的动力。特别是其在商业模式上的探索,为产业各方提供了机遇,必将有利于电能替代战略向更深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