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东中部地区的雾霾主要由排放引起,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去煤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环保部、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远期来看,环境治理要求一大批煤电退出市场运行,留下部分大容量煤电电源作为调峰调频电源支撑电网。替之以本地气电、核电和外来电,解决负荷中心用电需要。
(三)能源开发重心进一步西移北移
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重点要在西部、北部地区建设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基地。
我国西南地区水电资源丰富,开发利用程度不高,加快四川、西藏水电开发,能够显著改善东中部地区环境质量,还将有力促进藏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我国陆上风能资源集中分布在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太阳能资源集中分布在西藏、西北、内蒙古地区。未来我国能源开发重心将进一步西移北移。
一方面大力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大型光伏、风电基地,实现清洁能源的大规模送出;另一方面,依托西部、北部地区煤炭资源,建设大型煤电基地实现煤炭就地转化,并可与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打捆外送,满足东中部用电需要。
按照以上发展思路,规划2020年全国电源装机总量20.7亿千瓦,相比2014年新增7亿千瓦,年均增加1.2亿千瓦。其中,煤电装机11.2亿千瓦,风电2.4亿千瓦(“三北”1.8亿千瓦,东中部6300万千瓦),太阳能1.5亿千瓦(西部8000万千瓦,东中部分布式光伏7000万千瓦),水电3.47亿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由2014年的31.6%提高到2020年的39.3%,煤电装机占比由2014年的62.6%下降为2020年的54.3%。
三、电网格局科学发展的思考
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特征决定了未来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的格局不会改变,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预计到2020年,东中部12省(市)受入电力流规模达到3.1亿千瓦,是目前1.1亿千瓦的3倍。为满足新能源的消纳和电力跨区大规模优化配置的需要,亟需科学规划电网布局,加强跨区跨省互联电网建设,提升电网的资源优化能力和安全承载能力,确保能源安全可靠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