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种调节策略可为相关控制区域节省AGC成本,提升了个体利益;但其控制行为会造成整个系统的频率质量下降,损害整体利益。而CPS标准对此无法约束。
可以考虑采用分时段指标加权方法解决此类问题,可减小负荷平缓时段指标所占权重或加大负荷剧烈波动时段指标所占权重,从而有效地阻止上述不利于系统整体利益的调节行为。
2.6频率调整目标带的设定
将频差定义为实际频率与计划频率的差并按照这一定义设计的评价标准,将计划频率附近调节价值与其他频率运行点等同(实际上计划频率附近无调节价值),可能会引导控制区域过于追求将系统运行频率调整至计划值,造成无谓调节,不利于节能减排。
解决该问题的一种方式是,对评价标准中的频差定义进行修改,在频率—时间坐标空间将固定的计划频率(可视为调整的目标)由一条直线拓展为一条根据系统运行状态变换其宽度的目标带,这样就相当于规定了频率的调节死区,从而使标准引导的控制行为更接近于电网的实际运行要求。
上述做法既可最大限度地避免机组的无谓调整,减少机组磨损,又可便于运行管理机构根据系统运行状态调整控制目标要求,引导机组根据运行情况进行自适应控制。这些都对于节能减排十分有利。
当然,控制区域根据运行情况制定自适应的调节策略,如,改变频率调节死区等,也可以解决前述问题。但与之相比较,设置目标频率带的方式更为科学和严谨。
主要作者及团队介绍
刘娆,硕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有功功率运行平衡控制及其性能评价、电力市场理论与应用及电力系统运行信息显示等理论与应用。
巴宇,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
常烨骙,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
李卫东,教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主要研究方向: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电力市场,特别是有功功率运行平衡控制及其性能评价、清洁能源并网后的运行调度和电力系统运行信息显示等理论与应用。
单茂华,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电力系统自动化、新能源运行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