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统计后发现,截止到6月11日,得到工商核准并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独立售电企业已经超过20家,其中广东、山东、黑龙江等地数量较多。这些售电企业在股东构成上,包括了自然人独资、几家公司合资成立也有国企等,注资资本从100万元到10亿元不等。
而根据山东工商局的资料,神华集团、山东黄金集团、中核集团等企业在山东分公司也在筹建售电公司,正在走工商名称注册申请程序。这也意味着,后期售电公司的规模也将越来越大。
不过,由于售电侧配套文件尚未公布,这些企业的售电业务都还没有正式开展。
成立于今年1月的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被业内称为第一家独立售电公司。股东构成中还有比亚迪、深圳科陆电子两家上市公司,其法人代表江克宜此前曾任深圳市供电局罗湖供电分局局长一职。此前有业内猜测,深电能有望获得首批牌照。
6月10日,记者联系到江克宜本人,但其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像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自身的主要业务就是水电、火电以及新能源发电等,所以这样的发电企业成立售电公司,去销售自己的电,驱动力更大一些。”林伯强告诉记者,售电公司仍将实行特许经营,预计发电企业将成为最先获得牌照的主体。
而根据申万宏源的分析,拥有配售经验的企业将有望拿到首批牌照,因为这些企业大多为发电、配电、售电一体的地方国企,是各地区同国网或南网在配售电领域的竞争者,最符合电改“安全可靠”和“引入竞争机制”的精神。
初期电网或“兜底”售电
全国5.5万亿售电市场的开放,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前景。但在目前的市场体制下,企业即使拿到售电牌照后,要开展业务仍需要破除多重障碍。
在曾鸣看来,对于售电公司而言,拿到售电牌照只是第一步,要实际操作售电业务则并不容易。对这些售电企业而言,更应该考虑企业未来的经营问题,比如如何获得电力资源、如何取得客户、如何解决可能存在的纠纷等。同时还要考虑如何建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并承担节能减排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