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许多OECD国家都推行了消费者可选择的实时电价项目,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从对这些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来看,消费者对实时价格的负荷响应是很显著且持续的,并且价格越高负荷响应强度越大。实时电价项目的推行,起到了非常显著的“磨平价格钉”的作用。有研究表明,如果有5%的电力消费实行实时电价,那么哪怕其需求弹性只有0.1,超高的峰荷电价也会降低近40%;如果对10%的零售负荷实行实时电价,假设其需求弹性有0.2,则峰荷价格可以下降73%以上。对美国宾州—新泽西—马里兰联合电力系统(PJM)、新英格兰等几个电力批发市场的研究表明,批发市场有容量约束时产生的极端价格,对零售价格的影响很大,但事实上这种极端价格持续的时间又很短。据统 计,在新英格兰,1%的高峰价格期的电力供应占据了15.8%的批发市场电力供应成本(负荷加权平均)。而如果增加需求侧响应将会显著降低这些高峰价格,从而使所有的消费者获益。从中长期来看,更强的需求侧价格弹性意味着高峰价格将不会那么凸显,而是会有更长时间的较高的价格,作为对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的必要投资的回报。也就是说,需求侧响应的主要作用在于形成波动更小的更平坦的价格曲线,然后才是形成更低的批发价格。批发价格会更具可预测性,合同价格更容易确定,所有参与者的风险都得以下降从而使得市场运转更有效。
引入实时电价并不是发达电力市场条件下的专利,事实上,只要形成了能大致反映系统边际成本的竞价市场,哪怕是个模拟市场,就可以引入实时电价了,这就是现阶段的实时电价用户群方案。
该方案的要点是在现有的短期竞价市场的基础上,鼓励或要求有条件装设分时表计的用户参加实时电价用户群,通过因特网等途径向他们传递竞价市场的价格信号,作为他们的参考电价。而他们的实际结算电价将基于电网公司实际的外购平均电价进行等比例调整。如某月某电网公司的加权平均外购电(包括合同购电和平衡市场购电)价为500元/兆瓦时,而该电网公司的实时电价用户群的平均参考电价为400元/兆瓦时,则他们的实际月末结算电价将在原参考实时电价的基础上全部下浮20%。结算电价的确定受管制机构监督。输配电费和功率因数调整的处理方法可参照现行的大用户直购电管理办法,辅助服务计入输配电费用。也就是说,电网公司实际上成为用户群的购电代理,真实地传递外购电成本。电网公司仍然有强烈的激励去寻求最低的合同电价和平衡电价,因为还有广大的普通用户,他们的电价受管制且调整不可能太频繁。
(作者:刘宝华,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王冬容,中电国际政研室副主任;曾鸣,华北电力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