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其中提到新的市场主体有: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
有破亦有立。《方案》同时提出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相关政府部门依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方案》并对电网企业进行了重新定位,文件提到电网企业未来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继续完善主辅分离。
对此,国泰君安分析师王威表示,在这个“新兴”市场里,各种商业模式或“玩法”的渗透率基本都是“零”,这足以令资本市场兴奋,尤其是在泛“能源互联网”正处于预期逐步产生的阶段,相关参与方的想象空间可想而知;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参与直接企业的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南方日报记者 龙金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