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电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类是谁也不依靠,全由自己说了算,已经成功的案例是巴基斯坦的项目。”据中核核动力事业部副主任章庆华介绍说,第二类是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形成自己的体系后再“走出去”,此方式需要和技术的引进方、出口方达成协议,这方面初见成果的是和英国的合作项目。第三类是投资承包方式,基本上是带钱不带技术,主要形式是控股经营对方的核电公司和核电厂。
章庆华称,总体而言,目前中国电力设备企业“走出去”很难克服一个现象,就是“买办现象”,这意味着企业在“走出去”后总是难以摆脱国外大的技术供应商的“影子”。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下一步随着国内 “华龙一号”和CAP1400技术落地的持续推进,中加合作的先进燃料坎杜重水堆加“华龙一号”或者CAP1400的组合将是我国核电“走出去”的不错选择。
在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丁云峰看来,中国核电“走出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核电的项目特别是成套项目风险是很大的,首先就是政策上的风险,包括了一些经济方面、市场方面,更重要的还有国外核安全审批,每个国家的审评制度是不一样的,要满足当地的审评要求,这里面可能会有一些风险。另外,项目运行过程中不可能所有的建设或者运营的人员都从中国带来,这也受当地人力资源水平状况的影响,总之政策上的风险或者是认识上的风险会对工期产生影响,最终会对投资和项目出口的回报产生影响。”
海外市场砥砺前行
不过,即便困难重重,“走出去”对于中国的电力设备行业而言,已是必然选择。“这些年,企业总是在艰难中前行,任何一个企业‘走出去’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张国宝表示。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苦练内功是企业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规避风险最基本的、最根本的是企业将自己的事情做好,控制好质量和成本,将重点集中在自身创新上,技术上不断赶超国际巨头,通过技术改进使得产品价格不断下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有业内人士如此说。
“与国际巨头同台竞争,要求国内企业无论是从技术、产品的可靠性、可利用率、发电效率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等各个方面必须要做好准备,并控制好各国因政策、法律、文化的差异所带来的风险。”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王斯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