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电力市场改革派的专家向本报记者评价称:“显然,解决监管的问题就是重新为电监会赋予职责。但这次改革做对了一半,做错一半,能源重组但未独立。成立专业化的能源监管机构是国际能源监管模式的主流。电力独立监管探索十年之后,又重新回到政府序列中来。监管机构面临的问题变得更复杂:一方面监管不独立,另一方面监管机构没有价格、投资、项目审批权,未来的能源监管很可能走国家电监会的旧路。”
在重组方案酝酿过程中,有电力监管系统专家便向能源局高层建议,国家能源局应走政监并重的路线。“现在看来,领导思路更加强调对市场监管职能。政与监有促进作用,但在国内能源市场没有建立起来的前提下,没有行政职能监管就会无力。
这位专家也反复强调,在能源市场不完善、能源央企占主导地位的格局下,能源监管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也可能重蹈电监会的覆辙。国家能源局应吸取电监会的前车之鉴。“电监会只有许可、安全监管等职能,话语权有限。发电厂、电网建成后,不可能不允许发电并网。”
在改革过程中,更多的意见则是指向拥有众多核心权力的发改委。目前,发改委出于宏观调控等目的掌握价格、市场准入、投资审批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大。而发达国家的能源市场准入、价格、成本、投资、服务质量和市场交易规则等监管职能都由监管机构统一负责,不可割裂。
“但现阶段,发改委不会放弃价格和审批权,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这次改革只能称为‘舌尖上的改革’。国内能源领域市场化处于起步阶段,使得能源监管机构无市(场)可监。如果行政审批制度不改革,能源市场化改革便无从谈起。”上述电力市场改革派专家说。
他再以这次国务院下发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为例评价称,“实际上,诸多放权的项目中真正松绑激活社会活力的项目不多。再如,国务院要求能源局取消大用户直购电审批权,但最终仍需要发改委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