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医疗: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控中心等)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报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保障应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
(8)教育:教育、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必要时,协调工信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物资的应急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9)广播电视: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文广旅游体育部门报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6.3.4 公众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1)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2)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3)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6.4 应急联动
(1)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运输、通信、供水、供电、供油及教育、医疗卫生、金融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2)应急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应急联络对接机制、重点目标保障机制、应急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应急演练协调机制等。
(3)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重点企业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
6.5 现场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由市政府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抢修及援助物资装备的接收与分配。
6.6 社会动员
市政府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各有关单位、各电力用户等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应急处置。
6.7 应急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市联席会议或市指挥中心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度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告揭阳市联席会议或揭阳市指挥中心,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6.8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7 后期处置
7.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政府及时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由揭阳市指挥中心按省指挥中心具体要求进行处置评估。
7.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7.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减轻或者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
7.4 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受损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省、揭阳市的预案执行;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省、揭阳市的统一部署,市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应当按照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 信息发布
(1)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要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省或揭阳市政府批准。
(2)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9 能力建设
9.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场街道、各工业园区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管理部门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9.2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及相关电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9.3 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
9.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单位)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9.5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9.6 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求。
9.7 电源保障
市发改局和普宁供电局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增强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移动应急电源,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建设双(多)电源,并配置应急电源,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10 监督管理
10.1 预案编制
各乡镇场街道、各工业园区应根据本预案组织编制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编制本部门(单位)的应急预案。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编制本企业(单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备案
各乡镇场街道、各工业园区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备案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10.3 预案演练
市指挥中心会同普宁供电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各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合演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结合自身实际,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本单位(企业)的应急演练。
10.4 宣教培训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乡镇场街道、各工业园区及教育、人社、文广旅游体育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将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10.5 责任与奖惩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 名词术语
(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3)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11.2 本预案由市政府组织修订,由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11.3 各乡镇场街道、各工业园区及其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11.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普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成员单
位及工作职责
3.普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
职责
附件1
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涉及我市的停电事件;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涉及我市的停电事件;
(2)揭阳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涉及我市的停电事件。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涉及我市的停电事件;
(2)揭阳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涉及我市的停电事件;
(3)我市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涉及我市的停电事件;
(2)揭阳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涉及我市的停电事件;
(3)我市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附件2
普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及管控等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发布、媒体报道等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新闻发布,及时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市发改局: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大面积停电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做好市级救灾物资、药品等重要储备物资的应急保障和粮食的应急供应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各级学校(不含技校)、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4.市工信局:负责依法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涉及的无线电干扰事宜。依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与应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
6.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发地乡镇场街道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7.市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8.市人社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技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9.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威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0.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统筹协调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1.市住建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应急供气;负责城镇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保障排污设施正常运转。
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输工具,疏导滞留旅客,优先保障发电燃料、应急救援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等的公路、水路运输。
13.市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区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信息;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本市具备应急发电条件的小型水电站提供应急电源。
14.市文广旅游体育局: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开展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
15.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停电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供电保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指导大面积停电区域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指导协调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8.市金融办: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衍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支持有关单位防范、处置、化解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问题。
19.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市政照明及城市主干道的路障清理等工作。
20.市林业局:负责做好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等森林防火工作;协调电力抢修中林木砍伐工作。
21.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应急供水、用水。
22.普宁海关:负责为大面积停电事件所需进口物资装备提供通关保障。
23.市气象局:负责开展重要输变电设施设备等区域气象监测、预警及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24.市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普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5.市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全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
26.武警普宁中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7.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以下简称电力企业):负责电网运行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向市发改局提出启动、调整、解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响应的申请;负荷损失及用户数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电力设施应急抢修,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恢复本企业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恢复电力可靠供应。
附件3
普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普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电力恢复组
由市发改局牵头,市人武部、工信局、公安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普宁中队、普宁供电局、中石化普宁分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军队、武警、消防救援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新闻办、发改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文广旅游体育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
由市发改局牵头,市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局、文广旅游体育局、普宁供电局、中石化普宁分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油、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
4.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人武部、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武警普宁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督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