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随着国家和公众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环保监管也日趋严格,对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如由单一环保行政监管向行政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管相结合的转变,由事后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由环保管理重审批、轻落实过渡到对设计、 施工和运行阶段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关注。
在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积累了一些实际经验,但目前国内外关于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主要在法律法规和控制标准层面, 尚未专门针对输变电工程的全过程、全要素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一个系统性的指导文件,在环评审批后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取消、输变电工程环保投诉高居不下的新的形势下,急需研究并制定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规定, 以全面指导和规范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设计、施工运行各阶段电磁、声、生态、水、大气等要素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的要求。
关于征求《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1月16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张红霞
电话:(027)65262722,13995648326
传真:(027)65262810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箱:zhanghongxia@csepdi.com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吕浩
电话:(010)665568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3.《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9日
抄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各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部内征求办公厅、法规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固体司、核一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