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项目
1.工业领域:
1.先进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研发;
2.新能源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3.高性能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技术及产业化;
4.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技术和节水型生产工艺研发;
5.机械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示范;
6.超大晶圆功率器件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7.宽禁带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8.高可靠数字集成电路研发及产业化;
9.集成电路高密度封装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10.高可靠性功率器件封装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11.功率模块封装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12.集成电路封装装备、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13.智能化制造与智能物流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14.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及大色域投影显示设备;
15.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16.新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设备研发;
17.制造业信息化支撑软件开发技术。
2.农业领域:
1.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2.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及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研究;
3.优势经济作物现代种苗繁育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4.现代化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与配套农机具研制;
5.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示范;
6.农业轻简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
7.优势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与产业化开发技术研究示范;
8.农产品可追溯及安全评价系统研发与应用;
9.循环畜牧业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
10.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冷链物流技术;
1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12.特色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电商体系关键技术的集成与示范。
3.社会发展领域:
1.智慧城市智能交通一体化建设;
2.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及应用;
3.城市污染物控制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
4.农村清洁能源开发;
5.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关键技术;
6.重大新药创制及新治疗技术研发;
7.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8.公共安全软件包研发;
9.智慧社区平台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做好组织协调服务,把落实各项任务、增强持续创新能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真正摆到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协调决策机构,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配套衔接等方面,形成规划实施的有力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年度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实施落实。定期检查、督促落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激励和约束。
(二)人才保障
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统筹项目、基地和人才,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积极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团队,改革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职称评定、成果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科技创新人才使用和激励制度,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营造平等竞争、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宽松环境,鼓励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全民科技创新热情,为规划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三)资金保障
发挥政策合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把科技创新投入作为重要的公共战略性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完善财政对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改革和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的统筹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实现政策效益的最大化。
(四)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科技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完善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对规划实施的阶段成果进行动态监测,特别是对本规划提出的重大任务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检查评估,通过评估,及时为科技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