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力交易及合同执行情况
1.电力直接交易
2014年,全国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电量为1516亿千瓦时,实际执行1493.2亿千瓦时,完成率98.5%,其中蒙西、广东、山西统调机组的实际电力交易电量位居全国前三,分别达到361亿千瓦时、151.6亿千瓦时、121亿千瓦时。具体情况见图1-4。
图1-4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电力直接交易情况
(注:部分省份为价差传导;未出现的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费用为0)
2.跨省区交易
2014年,全国跨省区交易电量达到8842亿千瓦时。其中,计划安排和地方政府间协议仍是确定跨省(区)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的主要形式。
3.发电权交易
2014年,全国发电权交易电量1237.5亿千瓦时,其中江苏、浙江、辽宁的发电权交易电量位居全国前三,具体见图1-5。
图1-5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发电权交易情况
注:其中江西、重庆、河南、湖南、贵州未提供电价数据。
4.电力辅助服务交易
2014年度全国省级及以上统调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补偿交易费用30.36亿元,华北、山西、陕西位居全国前三,详见图1-6。
图1-6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情况
注:未出现的省级及以上统调机组费用为0
5.基数合同执行
2014年全国共有105家电厂年度基数电量计划完成率超过年度计划的3%,部分基数合同完成率相差较大,其中甘肃、云南、黑龙江合同执行率均方差(均方差是差异性的一种表示,均方差越大,表示差异越显著)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