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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网络设想:有人的地方就有电 有电就能给车充电(5)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苏朝明  2016/5/18 9:19:13  我要投稿  

3、城市居民小区的充电车位的建设

城市居民小区,特别是高层居民小区的电动车主的用电,确实毕竟麻烦。低层住户的,有些人还可以用飞线的方式为电动汽车充电,高层就很难实现了。但是飞线充电,麻烦还不说,主要是不安全,又影响他人,所以 ,我认为不能靠飞线充电,必须要设计另一套方案。

首先,我认为,对于小区来说,广大业主及由业主们推选出的业主委员会才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只是小区的管家。因此管家是无权左右主人的决策,只有建议权。也就是说,当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安装充电设施时,物业无权反对。现在很多车主为了安装充电桩,巴结甚至送礼给物业,我认为这是本末倒置了。

其次,原先建设的小区,基本上没有考虑到充电设施。所以,如果一个小区里有很多电动汽车的话,大家一起充电,势必会因用电过载而引发安全事故,故存在安全隐患。有人计算过,如果都用单相电充电,一个小区的电动汽车里,有10%在同时充电,就可以导致该小区的变压器等配电设施因过载而烧毁。所以,安全用电也应该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我认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是,由电力公司另设一条线路,单相线路或三相线路,专门用于电动汽车充电,包括安装变压器等等。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这些问题。小区内的专用于电动汽车充电的公共投资部分,如变压器,配电室及其它属于公共内容的,应该由电力公司投资,属于私人范畴的,则由个人投资,具体方法参见上述1、2部分的两个方案。小区内私人充电设施想要加入充电网络的,经其申请,应该批准其加入充电网络,具体方法参照上述第2部分方案。

4、企事业单位、社会上私人性质的停车场、大型商场的内部停车场、及其它性质的私人停车场的充电车位的建设

这些地方设立充电停车位,其指导原则基本上按照上述第一及第二部分的方案,需要说明的是,有些企事业单位比较大,内部车位较多,况且有些单位不方便或不愿意对外开放的,只提供给内部人员使用的,政府不能强行让其加入充电网络。这些单位可以自行解决电费结算,如使用内部充电卡,或某些单位作为内部员工福利,免费给员工使用。

这些地方充电也可以对外开放,开放时,这些地方可以自行决定电费价格,对来充电的车辆收取的电费。但是政府应该对其最高价格做出限定,即不得超过私人充电车位的价格,即单相电0.83~1元/度,三相电1.28~1.53有/度,防止部分老板哄抬价格,侵犯车主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或者纠纷、冲突等。

这些社会充电停车位愿意接入充电服务网络的,政府应该给予支持,其指导方法也可以参照个人建设充电车位接入充电网络的部分,即第二部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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