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仍嫌不力:“九龙治水”难题待解
据国家发改委介绍,2015-2017年,作为改革试点的深圳市,其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将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分多钱。有专家表示,这一分多钱“不容小觑”,“下降1分多传导到终端电价上可以降低用户电费10亿元以上。”
“为什么当时把试点放在深圳?因为深圳本身的电价太高了,有调整电价的空间。输配电价本身有很多技术层面在里面。”冯永晟指出。
而在后期成立的试点中,包括了山西、贵州、云南等资源大省。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分析称,这些资源型省份几乎能涵盖我国所有的发电方式,因此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冯永晟透露,一些试点省份出现了“输配电价核定完,执行却不到位”的问题:“核算出来的输配电价和原来的电价没有下降很多,有的省份为了达标就沿用了原来的定价方式,政府在后面,说降多少就降多少”。
冯永晟认为,对输配电价的监管仍嫌不力。其根源则在于职能部门职责分散、重叠,九龙治水。“现在的局面是既有真空又有分散还有交叉,有利益的时候大家会扯皮,有问题的时候又全部推诿。应该要统一整合现在分散于能源局、发改委的关于能源的部门,特别是关于能源的定价,和能源投资这些关系市场核心领域的监管权力放在一起。”
而针对电力监管的职能整合,近年来其实屡有动作,例如2013年电监会被整体并入国家能源局,从而扩大了能源局的监管领域。以中国能源研究会为首的能源界内部人士屡有“能源大部制”的动议,即成立兼具公共管理、协调、监管能力的大能源部。
“能源价格特别是电力价格,是一个高度专业的监管领域,很难指望发改委价格司一个部门去统计这个电价。我觉得扩张现在的监管权力是有必要的。”冯永晟认为。
而随着改革的推进,各类配套措施也应浮上水面。刘纪鹏认为,电价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电力行业变了,许多相关行业的规矩也要跟着变”。他认为电价改革应同国企改革一样,进行分类。“目前分类还没有到位,更没有分完。”
冯永晟认为,中央的政策只给了一个大概的方向,许多细则尚待研究。“9号文说了两方面来避免资源垄断,一个是指在竞争性环节引入竞争,另一方面是垄断性环节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暗含的是这两个行业要有明确的功能性的定位。但这两个环节在业务上怎么去管,这种定位通过什么方式实现,没有明确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