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今年研究重点:电力交易中心如何操作
输配电价改革,即改变上网电价、销售电价都由政府来定的过去模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而对处于中间的输配电价,则由政府根据电网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式来确定。这种新模式被称之为“管中间,放两边。”
今年3月1日,北京、广州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同时分别在两地挂牌成立,这被外界解读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标志性事件。但冯永晟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真正的改革涉及的领域则要远为广阔。”
成立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正是因循发改委放开电力行业竞争性环节的思路。南方电网广州供电局一位内部人士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称,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由南方电网控股,其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在平台实现相对独立的交易。”他将电力交易中心的作用比喻为“相对独立的中介”:原来的模式是用电企业与电网公司直接交易,而现在则通过电力交易中心,电力提供方也变成了售电公司。电力交易中心相当于为售电公司搭建了销售平台。
9号文规定,允许社会资本成立售电公司,进入售电侧市场。对售电公司的准入条件设置得相对宽松:电网公司、发电公司及其他社会资本乃至个人,只要符合条件,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文件下发后,售电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据北极星电力网整理,截至2016年2月,全国共成立了274家售电公司。
冯永晟表示,对电力交易中心如何操作的研究是今年发改委的一项主要任务:“这种交易中心怎么做交易,怎么完善做交易的方式,是今年的一个重点。好也罢坏也罢,它至少能有一个电网公司向售电企业让利的作用。”
改革成绩单:试点五省区降价空间超50亿
相对于售电侧改革的有序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发改委更乐于晒出的“成绩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在今年3月29日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发改委在输配电价改革上进展顺利,已经取得了“电网监管模式转变”“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等三项突破。
在监管上,张满英介绍,发改委已“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参会的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则透露,国家第一次启动了异地监审。他举例,在改革试点云南省,其成本监审工作是由广东省成本调查队开展监审的,“既保证了成本监审口径的统一,同时又保证了以第三方名义进行监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而在约束电网企业成本和核定输配电价价格方面,张满英则晒出两组数据:“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在五个省区(即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首批五省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按照‘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了相关电网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再综合电网在三年监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资因素,五个省区降价空间达约55.6亿元。”他透露,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冯永晟认为,输配电价改革对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价值,体现在于电力对整个经济版图的基础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