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加强流域水电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要加强和创新流域水电管理,探索流域水电综合管理新机制,强化流域水电开发运行协调,建立全流域全过程综合监测体系,促进流域水电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的不断推进,主要河流梯级开发格局已初步形成,流域水电开发迈入新的阶段,加强流域水电管理也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可促进流域水电的管理创新,完善法制法规和技术标准,从而使水电持续健康发展。”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周建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统筹兼顾科学合理规划水电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的深入,水电等清洁能源已经被视为未来我国电力发展的主流趋势。截至2015年底,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2亿千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水电开发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支流规划工作滞后、未批先建、无序开发等阻碍了我国水电可持续发展。
河流水电规划是水电开发建设运行的重要依据,怎样科学合理的规划水电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通知》要求,水电规划要坚持统筹兼顾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实现流域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没有水电规划的河流不得开展流域水电建设工作。
“未规划河流不得开展流域水电建设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水电开发的前提必须有规划,规划批准后才能进行开发,是属于程序性的问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金生对记者说道。
此外,周建平也表示:“河流的开发不单单用于发电,还涉及到防洪、灌溉、航运、养殖等方面。流域水电建设不仅要关注资源开发布局、结构、规模等技术经济开发条件,还要考虑流域的生态保护需求,要做到统筹兼顾,综合考虑,进而科学合理的规划水电建设。”
让市场定价引导水电开发
适应水电发展的新形势,我国水电上网电价机制也有待完善。目前,我国大部分水电站实行还本付息电价和经营期电价(即成本+利润),另外在部分地区实施了标杆电价,但这些电价方式没有充分反映水电的资源价值,水电上网电价改革逐步提上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