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输配电价改革下一步将如何推进?
答:我们将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把改革向纵深推进。首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近期,我委已印发通知,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2016年试点范围。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省级电网都要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并力争2017年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覆盖全部省级电网。其次,研究解决输配电价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课题研究、借助外脑等多种形式,对输配电价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包括如何控制电网企业过度投资问题,一些偏远省份输配电成本高而电价承受能力低的问题,输配电价监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将输配电价分摊到不同电价等级、不同用户的问题,妥善处理对居民、农业用电的交叉补贴问题,等等。第三,研究制定输配电价定价规则。通过去年深圳和6个省级电网的试点,再加上今年12个省级电网、1个区域电网的试点,我们将有更加丰富的经验,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定价规则,最大程度通过规则进行监管,让定价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四,不断提升输配电价监管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分析电网企业投资、电量、财务等数据,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电价监管机构的经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人员培训,积极稳妥推进成本信息公开,实现更加精细、透明的监管,努力做到管细、管好、管到位。
输配电价改革完成的地方,还将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电力市场建设进程,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市场交易规则,逐步扩大市场形成电价的范围,“电力市场建设到哪里、电价就放开到哪里”,使电力交易价格更加灵敏地反映发电成本和电力市场供求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