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改革预期效果
一是实现政府对电力监管方式的转变。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精神,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实现了政府对能源监管方式的转变,强化了政府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
二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合理核定电网输配电价水平,用户或售电主体按照其接入的电网电压等级所对应的输配电价支付费用,实现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结合我省电力体制改革进程,有序放开输配电价以外的其他竞争性环节电价,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或售电主体通过协商、竞价等市场行为自主确定电力价格,达到构建与市场要求相适应的电价形成机制的目标。
三是推动实现交易公平的电力市场。通过输配电价改革,核定电网准许收入,推动和实现电网企业公平开放。促进独立市场主体培育,促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或售电主体建立公平、公开的市场交易机制,构建“多买多卖、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交易格局。
贵州省电力市场体系改革主要任务
贵州省电力市场体系改革的核心工作是“放开两头”,即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让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自行协商电价和电量,签订交易协议,形成多买多卖的格局。当前的主要任务:
一是实行注册制。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等,确定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电力用户的准入标准,凡是符合准入标准的市场主体,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政府定期公布市场主体目录,并实行动态监管。实行注册制既能够降低交易的准入门槛,又能够加强对交易的监管,控制交易风险。
二是丰富和完善交易品种。在现有年度交易、季度竞价交易、挂牌交易的基础上,增加发电权交易、富余水电竞价上网交易、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等种,待市场成熟后,可开展电力期货、衍生品市场。从交易周期来说,立足贵州实际,以年度和季度等中长期交易为主,短期交易为辅。贵州电力交易电子平台建成后,可开展周、日等短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