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5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新电改的第四个配套文件。《通知》明确,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并对跨省跨区送电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重新核定输电价格。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进程加快。
量、价由买卖双方自由协商
《通知》指出,跨省跨区送电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选择放开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这个切入点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是非常合适的,因为跨省跨区交易既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又能促进节能减排,同时有助于促进区域电力市场的形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国家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新建跨省跨区送电项目业主和电价,鼓励送受电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整机制,并以中长期合同形式予以明确。
同时,今后跨省跨区交易送受电双方经协商后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进行协调。
“先由供需双方直接商定交易电量和电价,行不通的再由政府协调,这个做法也是对的,通过实施这个新电改配套文件,能够逐步厘清相关输配电资产,再与独立输配电价试点结合,最终有利于输配电价格的形成,彻底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也就可以顺势而为。”曾鸣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