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傅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最基础的就是要给一个明确的行业定位,这个行业应该有一个最起码的规范体系,用电价格,服务体系,标准、监管等等。理论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该是一个新型的能源服务企业,而不是电力销售行为,不应受电力法的规范。对于国家发改委的文件,傅毅表示现在只是有了基本的原则规范,接下来需要更多细则,电力部门也正在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但是,普天显然不会放弃先发优势。2010年11月,普天即进入深圳市场,建立74座充换电站,另外也进入了合肥、上海、北京市场。普天还设计了“裸车销售”、“电池租赁”等模式,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提供了范本。在这些模式中,普天都是充换电设施的运营者。为了推广这一模式,普天与中航锂电、合肥昌河、上汽通用五菱以及重庆长安等企业都签订了合作协议,以类似“电池租赁”的模式,承担充换电设施的运营,由此进入或即将进入杭州、合肥、上海、重庆等地区。
另外,近期种种迹象表明,中石化正在酝酿大举进入电动汽车充电业务市场: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投资方牵手宁德时代新能源,准备在电动车充电储能领域与中国石化展开合作。另外,从2012年开始,中石化就对加油站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开展技术研讨,并选取了4个省级公司进行试点。试点公司之一——中石化子公司广州石油,正在广州市启动首批充电站建设计划。另外,有多家车企传出与中石化合作建设充电设施的消息。
傅毅还预测,这样一个新的行业,未来一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将来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市场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格局,今天市场份额很小的企业未来很有可能成长为这个行业的巨头和领导者。这样的企业会不会来自民营呢?
民营专攻一域
前述提及,此前中国的充换电市场,基本被几大国企瓜分。
前期之所以没有民营资本进入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中,就是因为在该领域国家的相关政策不明确。一位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目前的充电设施运营还没有进入到公共领域的运营,前期的充电桩、充电站都是政府牵头给企事业单位建的,用地方面基本是地方政府划拨,用地成本基本为零。所以前期没有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这些“内部”充电设施也没法开放给普通电动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