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电价政策长期滞后,两部制电价保证了投资成本,但还是没有解决电网收益问题,未来的改革方向还是调电价。如果峰谷电价能够推行,才能真正激励各方投资抽水蓄能电站的积极性。”上述匿名人士指出。
该人士还表示,两部制电价虽然明确了核算机制,有利于下一步的电价改革,但并没有解决电价机制和电力体制的市场化问题。
对此,《通知》明确提出,将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和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
此外,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权被两大电网掌控也引来颇多争议。一旦实行市场化的价格,电力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也必将提上日程。
此次《通知》提出,鼓励采用招标、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业主、电量和电价,被认为将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
实际上,由于初始投资较高,目前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以电网公司为主,同时吸收社会资本参股。“按现在政策,社会资本和电网公司的抽水蓄能公司,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合伙关系。社会资本独立运营这一点看起来还是没有突破。”张博庭说。
陈海生也指出:“不管何种方式参与,总归迈不过电网这个坎。”
中国储能网高级副总裁刘勇则向记者分析指出:“抽水蓄能作为火电厂的调峰备用,目前在国内规模较小、项目较少,作为改革试点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