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力经销商正向用户转移更多成本
电网公司(主要由中国电网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现在能够将更多的火电价格转移给最终用户。在一个市场环境下,为了应对火电厂更高的上网电价,电网公司应该提升价格。在中国,这却并没有发生。因为国家发改委控制了最终用户支付给电网公司的价格。
随着最近的改革,这已经有所改变。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起一个三阶电价体系,对用电更多的家庭收取更高的费用。在2013年12月,当国家发改委宣布对铝行业实行三阶电价体系时,它最终将阶梯定价方案扩展到了工业部门。在炼钢和化工(部门)之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包括大部分铝——是中国第三大用电部门。
改革减少了经销商的损失。在过去的两年,由于销售成本的增加快于收入,电网公司的收益减少了。
然而,相对于以前而言,这已经是一个进步了(见图2)。在2001到2004年,成本增长和收入增长之间的缺口还要更高,在2008到2009年,几乎高达(过去两年的)三倍。
测量转嫁给最终用户增加的电价,也可以去观察电网公司单位电力消费或有效电价的收入。在2011年,电网公司收取的有效电价是每千瓦0.66元。自那以后,价格已经持续涨高到2013年的0.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