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您看来,做好电力监管工作应该坚持怎样的工作价值标准?
吴新雄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电力监管工作必须遵循“一个共同的价值标准”,就是要坚持“五个自觉、五个检验”。电力监管工作的好坏,必须自觉置于国家利益的大局中去衡量、去检验。电力监管工作的成败,必须自觉置于电力事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去衡量、去检验。电力监管工作的得失,必须自觉置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中去衡量、去检验。电力监管工作的优劣,必须自觉置于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去衡量、去检验。电力监管工作的功过,必须自觉置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中去衡量、去检验。
通过牢固树立“一个共同的价值标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价值导向,切实树立正确的电力监管政绩观和核心价值观,增强电监会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向心力、凝聚力,增强电力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积极性、创造性,为扎实推进电力监管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记者:您出任电监会主席以来,更加强调寓监管于服务,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四项监管服务”,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吴新雄
“四项监管服务”就是要通过加强监管,积极主动尽责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人民。一是积极主动尽责地为国家电力能源发展战略和利益服务。二是积极主动尽责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是积极主动尽责地为电力行业发展服务。四是积极主动尽责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截至今年,我国电力监管已经十年,但毕竟仍是新生事物。为更好地做好“四项监管服务”,今年7月-8月,我们在全国30个省(区市)召开了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面对面地听取地方政府、电力企业、用电大户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每个座谈会差不多都有100多人参加,全国共有2100多个单位、300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各地结合经济社会、电力行业、用电需求、人民群众用电实际情况,提出了500多条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对有关意见、建议进行了归类,明确分层级、分时限进行办理。
我们要求全系统既要认认真真听取建议、意见,以便更好地提高电力监管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性,又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并向当地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进行反馈,真正使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的活动成为提高电力监管水平、工作能力的过程,更好地让政府、企业、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