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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起,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大全及政策点评(4)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百度文库    2011/7/30 17:38:04  我要投稿  

2005年

《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

2005年5月31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住宅和公共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要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具体目标: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大城市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 要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减少2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到2020年,北方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特大城市新建建筑 实现节能65%的目标,绝大部分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2010年目标基础上再大幅度减少;争取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比2010年再提高10%;新建建筑 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2010年再下降20%。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2005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强调必须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

点评:

针对我国能源紧张的形势,建设节约型社会已经提到了国家战略高度。中国2005年电煤消费占煤炭消费量的比重达到48.93%。

在2005年底,建设部黄卫副部长在全国勘察设计工作表彰大会上表示:近几年,我国按节能标准设计的建筑项目占58.53%,按节能标准建造的建筑项目仅占23.25%,建筑节能形势不容乐观。建筑领域的节能,对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建设部在这一年加强了节能工作力度,陆续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 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组织建筑节能相关调研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建筑节能工作水涨船高。

2006年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修订)

2006年1月1日,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原《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6号)同时废止。

该《规定》共30条,对民用建筑节能的定义、发布的意义和目的,以及如何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等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将对全国各地做好建筑节能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规定》明确指出: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这次发布的《规定》,大力鼓励发展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施工工艺、管理技术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并详细列出了鼓励发展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8个方面,这就为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指 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规定》还对建设单位、工程施工、供热单位、公共建筑所有权人、物业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单位及审查机构等都提出了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对不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单位如何给予处罚,确定了具体实施标准。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新华社8月31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决定》提出,解决中国能源问题,根本出路是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必须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能源节约的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决定》明确,到“十一五”期末,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按2005年价格计算)能耗下降到0.98吨标准煤,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平均年节能率为4.4%。重点行业主要 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

《决定》强调,要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决定》还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

关于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12月29日,建设部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所称的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是指表示标准规格门窗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空气渗透率、可见光透射比等节能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性标识。

点评:

中国从2006年开始,实施单位GDP能耗公报制度,并将能耗降低指标分解到各省份,中央政府与各地政府和主要企业分别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在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2006年中国单位G DP能耗在三季度点出现转折。当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还上升了0.8%;从第三季度开始,单位GDP能耗出现下降,最终拉动全年单位GDP能耗转为下降。

但是,2006年全国节能减排任务未能达标。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当年中国万元GDP能耗为1.21吨标准煤。这是中国单位GDP能耗2003年以来首次下降。

2007年

《“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2007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分析我国资源综合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目标、重点领域、重点工程 和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到2010年,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35%和4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其中粉煤灰综合利用率 达到75%,煤矸石达到7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到65%,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35%、25%、30%。木材综合利用率由目前60%左右提高到70%左右。

点评: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进程,逐步形成以《循环经济法》为核心、《资源综合利用条例》为基础,包括主要废物资源化利用管理专项法规相配套的资源综合利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统计制度,将重要资源综合利用信息数据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为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供统一、权威的数据信息。这些措施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统计提供了基础环境。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7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 、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6.1%、20.5%、5.3%、0.9%、6.8%和0.4%。与2005年相比,煤炭、石油比重分别下降3.0和0.5个百分点,天然气、核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 增加2.5、0.1、0.6和0.3个百分点。

点评:

该规划主要阐明国家能源战略,明确能源发展目标、开发布局、改革方向和节能环保重点,是未来五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有关方面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具体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年6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要对新建建筑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节能不达标的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同时,方案还透露中国将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

点评:

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打响了节能减排的发令枪,其体现了国家对环保的重视。在政策监督下,未来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 能源结构调整将成为节能减排重要工作内容。

《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建设部于6月26日印发《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在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首先,要完善城乡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强化城镇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公共交通指标,探索新的数据调查方式。其次,建设部还将制定并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和监测办法》等一系列标准 、办法,进一步改进统计工作方式,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

点评:

建设部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实现节能减排规划目标。

对此,各地建委纷纷召开相关会议,学习《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并出台各地市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措施及部署,我国节能减排行动大范围的展开。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草案》中明确,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对于新建建筑节能,《草案》规定,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分户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并安装分栋或者分户用热计量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对于既有建筑节能,《草案》特别明确,“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安装分栋或者分户用热计量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点评: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可谓是我国建筑节能方面第一部行政法规。该法规再配合建设部出台的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就可形成建筑节能领域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换言之,我国建筑节能未来将有更强力、更完善的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新的节能法由原来的6章50条增加为7章87条,分 别为总则,节能管理,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节能技术进步,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与199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节能法相比,新的节能法进一步明确了节能执法主体,强化了节能法律责任。

修改后的节能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节能制度,规定了一系列节能管理的基本制度。修改后的节能法进一步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义务,强化了监督和管理。在新法中,政府机构也被列入节能法监管重点。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使节约资源成为我国基本国策。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节能制度,规定了一系列节能管理的基本制度,如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等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等。

综合点评

我国是能源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石油、天然气人均剩余可采储量仅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7%和7.1%,储量比较丰富的煤炭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8.6%。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80年代初: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首要位置"的能源发展方针。80年代中期:提出以效益为核心的能源开发利用战略和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战略。 90年代:进一步将各项方针具体化,如进一步强调了能源发展的总方针,即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

进入新世纪,节能减排工作大范围展开,新《节约能源法》使节约资源成为我国基本国策,节能减排工作已成为全社会参与的国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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