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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鼓励向“源网荷储”、多能互补的储能发展模式转变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3/12/21 16:18:22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日前,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通知。

《规划纲要》指出,建立绿色多元能源体系。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不断降低供电和供热煤耗。推进油气管网输配系统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保障煤炭、电力、油气等稳定供应。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积极稳妥发展海上风电,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鼓励向“源网荷储”、多能互补的储能发展模式转变。到203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3%以上。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加快青岛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绿色化建设,深入实施多式联运工程,提升海铁联运比例,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运输为主的格局。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船。推进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加氢、充电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原文如下: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

为高标准推进美丽青岛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鲁办发〔2022〕13号)精神,现编制《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聚焦“六个城市”建设,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品质环境、和谐生态、健康韧性、宜居典范、生态文化、现代制度、开放窗口等八大重点任务,打造山风海韵、魅力宜居、活力善治的美丽青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守正创新,典范引领。对标可持续发展先进城市,积极探索特大城市美丽建设模式,以美丽青岛品牌效应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在全省勇当龙头、在全国争先进位、在全球彰显特色,讲好美丽中国建设的“青岛故事”。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现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全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坚持系统推进,协同增效。坚持用系统观念谋划美丽青岛建设,坚持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海岛湾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一体化保护与修复,促进大气、水、海洋、土壤等生态环境各要素全方位品质提升,把城市建成“有机生命体”。

4.坚持因地制宜,彰显魅力。立足“山海岛城湾、田园林水乡”交融共生的生态城市基底,延续历史文脉,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建设模式,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青岛建设全域覆盖,打造美丽青岛特色名片。

5.坚持全民行动,共建共享。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形成具有深厚社会基础的美丽青岛建设行动体系,打造共治共建共富共享的美丽建设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战略定位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发挥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城市引领作用,以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主攻方向,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总抓手,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体现龙头担当。

——陆海统筹生态保护先行区。围绕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统筹大气、水、海洋、土壤等要素,健全陆海统筹污染治理体系,促进“河陆湾海”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不断提高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生态环境。

——高品质滨海宜居典范城市。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力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完善绿色共富机制和政策措施,建设人居环境良好、人文底蕴深厚、城乡高水平融合、人民安居乐业的滨海宜居典范城市。

(四)目标指标

1.到202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蓝色经济和绿色经济新动能加速释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创新拓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5%左右,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速达到8%左右。

(2)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持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流生态基底更加稳固。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1.4%,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保持98.8%以上。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

(3)城乡生活品质持续提升。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升,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推行,滨海城市特色风貌更加突出。共建共享的美丽建设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城乡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4)生态治理体系效能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高,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到2027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山水林田海岛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现代化的环境善治样板基本建成。

2.到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全面建成。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成为常态,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全国领先,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成为典范,人民群众普遍享有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美好生活。

二、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行之城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条现代化,引领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锋。

(一)先行示范碳达峰碳中和

1.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谋划碳中和战略研究,构建全市“双碳”政策措施、标准体系。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着力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热电、化工、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低碳变革,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以上。

2.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全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研究,持续探索钢铁、化工和轮胎制造等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系统谋划多污染物与碳减排协同控制路径,探索构建两者相互适应的数据标准、政策措施和管理模式等协同体系。开展煤电、水泥、橡胶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示范和宣传。

3.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气候投融资合作平台。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和自然碳汇交易中心(山东)建设,争创海洋碳汇国家重点实验室。定期开展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自然生态系统碳汇家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林业碳汇评估。建设海洋碳汇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海洋碳汇技术研究。探索建立森林碳库和海洋“蓝碳”数据库,依托碳排放权交易等多样化机制,探索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二)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区域绿色产业协同发展。突出优势特色,积极推动青烟威海洋经济、青烟潍临空临港经济、青潍日循环经济产业协作带和交界地带绿色融合、错位协同和高质量发展。引导高端服务业和工业绿色升级,打造绿色高质量发展创新策源地。推进特色产业园区梯次有序、高效集聚发展,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平台。

2.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减量替代要求。对标国际国内行业标杆,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橡胶、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强工业互联网赋能、数字技术驱动、要素资源倾斜配置,深入实施“青岛制造”品牌战略,着力推动纺织服装服饰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精制茶制造业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制造和现代制造转变,全面提高绿色转型发展效率和效益。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打造高效、清洁、绿色、低碳、循环制造体系。

3.壮大绿色低碳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培育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实施“工赋青岛”行动,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培育“生态+数字”新模式、新业态。实施重点企业倍增工程、中小企业育苗工程、新一代“青岛金花”培育行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4.做强生态环保产业集群。以低碳、循环、高端为方向,围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聚焦装备和服务两个维度,发展壮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监测等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培育绿色认证、碳资产管理等服务业态。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发展,强健产业链、优化价值链、提升创新链,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跃居全国前列。

(三)持续激发海洋蓝色动能

1.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强化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引领作用,以高端化、集群化、智慧化为方向,重点发展海工装备制造、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淡化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培育海洋产业领军企业。创新海洋金融服务模式,打造高端航运服务业产业集聚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2.打造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深海试验区。统筹资源要素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陆基产业园区+深海产业园区”陆海接力发展模式。以深海养殖规模化、智能化、生态化为方向,围绕深海冷水鱼养殖产业链,重点发展苗种繁育、清洁饵料生产、深海装备制造、深海养殖、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深海数字化服务,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深海标准化产业体系。到2035年,深海产业园区和陆基产业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分别达到80%、95%以上。

(四)健全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1.建立绿色多元能源体系。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不断降低供电和供热煤耗。推进油气管网输配系统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保障煤炭、电力、油气等稳定供应。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积极稳妥发展海上风电,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鼓励向“源网荷储”、多能互补的储能发展模式转变。到203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3%以上。

2.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加快青岛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绿色化建设,深入实施多式联运工程,提升海铁联运比例,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运输为主的格局。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船。推进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加氢、充电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3.建设绿色城市。高水平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健全绿色金融助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机制,逐步推广形成规模效应。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一批老旧小区、老工业厂房、传统商务楼宇等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全面提升民用建筑能效水平。推广高品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推动区域建筑能源协同,强化公共建筑能源消费智能监测及管理。

4.构建资源循环高效新格局。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开展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打造国际先进绿色低碳园区。严格落实水资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为重点,有序推行国际水效、能效标准,实施企业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探索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立以产出效益定能源资源使用权的指标分配和交易机制。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化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大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建设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打造2至5个“美丽园区”样板。

专栏1:绿色低碳发展先行行动

1.碳达峰碳中和行动。(1)实施绿色能源结构转型工程。深入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统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建设黄岛区、胶州市、莱西市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即墨区、黄岛区近海桩基式光伏项目。稳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鼓励发展大中型农业废弃物沼气工程。重点构建汽车、港口码头等氢能应用全场景示范工程。(2)开展碳足迹评价。对钢铁、机电、轮胎、家电、食品等重要外贸产品,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到2025年,完成30至40家企业碳足迹评价。(3)实施低碳技术工程。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攻关和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低碳技术。

2.产业绿色化转型行动。(1)实施传统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工程。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全流程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改造项目。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即墨区为重点,探索以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2)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工程。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积极申报农业农村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认证,培育打造农产品品牌。

3.美丽园区载体建设行动。(1)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对董家口化工园区、莱西经济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2)实施园区碳达峰工程。推动环海经济开发区、城阳工业园区、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墨经济开发区、平度经济开发区、莱西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园区碳达峰。(3)实施近零碳建设工程。鼓励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市)先行先试,到2025年,力争建成2个以上近零碳园区。

三、打造碧海蓝天环境品质之城

坚持区域联动、陆海统筹、水土共治,以环境品质提升为重点,建立陆海一体污染综合防治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打造“青岛蓝”清新空气示范区

1.打造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标杆。持续开展以PM2.5和O3“双控双减”为核心的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区域协同控制与减排。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差异化管控,打造O3污染区域精准治理模式。以移动源、燃煤污染管控为主,强化不利扩散条件下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监管。

2.实施多源污染精细化管控。推动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转变,实施污染源差异化管控。深入推进表面涂装、橡胶、包装印刷等工业提标改造,实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一厂一策”。强化“车油路港”联合管控,加大成品油监管力度,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基本实现城市物流轻型柴油车电动化。加快交通用能清洁化,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积极倡导私家车等社会用车清洁化。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

3.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推动健全胶东经济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探索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机制。推进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到2027年,全市PM2.5力争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

(二)高质量打造美丽河湖样板

1.深化全流域系统防治。建立“水体—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加强平度市、莱西市等上游地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中下游地区创新工业污染源智慧化监管模式,打造入河排污口标准化整治样板。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持续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到2035年,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

2.高水平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高河湖生态水量保障能力。分期分批制定重点工程生态流量下泄目标,完善生态流量泄放与监控设施,实现生态基流常态化泄放。构建重点河湖植被缓冲带,以自然河湖水系为基底,充分利用已有人工渠系,加强再生水补源,对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生态补水。到2035年,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美丽河湖建设。以重现土著鱼类和土著水生植物为目标,加强水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健全水生态健康监管评价机制。城市建成区聚焦景观生态型为主的“城水和谐”美丽河湖建设,大沽河流域中上游聚焦生态型和水源型的“自然朴素”美丽河湖建设,分批次打造美丽河湖典范。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

(三)建设人海和谐美丽海洋

1.深化陆海统筹总氮管控。持续推进全市入海排污口整治。深入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溯源分析,加强入海河流总氮管控,推动入海河流全部稳定消劣。以丁字湾、胶州湾、崂山湾等海域为重点,推进陆海污染一体化治理,健全“近岸水体—入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治理体系。

2.维护一流清洁海洋品质。加强浒苔绿潮跨海域联防联治。高标准规范船舶污水收集处置、使用燃油标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实施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单制度,推进“船—港—城”全过程协同管理。实施“净滩净海”工程,加强海漂垃圾治理。推广深远海绿色养殖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探索开展对微塑料、新型污染物、缺氧和酸化等海洋环境问题的管控。

3.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健全美丽海湾规划、建设、监管等制度,实施“一湾一策”污染治理。深化胶州湾、灵山湾、鳌山湾等重点湾区生态保护与修复。以灵山湾为引领,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建设。到2030年,东岸前海、胶州湾、古镇口—董家口湾区基本建成美丽海湾;到2035年,其他美丽海湾建设全面实施,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四)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

1.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以建设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为引领,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全周期监管、全方位管控、全链条质控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到2035年,地下水质量Ⅰ-Ⅳ类水体比例达到75%以上,相关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2.精细化防控土壤污染。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以安全利用类耕地为重点,强化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可持续效果评价机制和农用地土壤污染及农产品质量联动监管机制。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推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治理和修复,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智慧监管。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专栏2:环境品质提升行动

1.提升青岛“气质”行动。(1)实施涉异味专项排查整治工程。对异味扰民等现象进行常态化整治,制定重点行业废气治理操作指南,推动中小企业低效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2)实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专项工程。全面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和替代。实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和异常排放精准溯源。工业园区、企业集聚区因地制宜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3)实施绿色船舶港口工程。鼓励港作船、游船、公务船使用电能、氢燃料电池或LNG动力,率先在公务船舶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应用。

2.建设美丽河湖行动。(1)实施智慧治水能力提升工程。探索建设高品质饮用水(直饮水)小区。在平度市、莱西市等地实施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生态农业工程。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到2030年,建设至少50个“污水零直排区”。(2)实施再生水回补工程。强化农村生态水回补工程,推动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对李村河、海泊河、楼山河、墨水河、风河、云溪河、泽河等河流实施再生水回补工程、治理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3.建设美丽海湾行动。(1)实施美丽海湾工程。通过优化海岸带及近岸海域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强海湾生态养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制定美丽海湾建设行动方案。借鉴灵山湾经验,高起点推进崂山湾、西岸前海湾区美丽海湾建设工程。(2)实施最美海岛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海岛生态岸线保护修复,推动灵山岛、小麦岛、小管岛等海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3)实施“净滩净海”工程。加强巡河管护,及时打捞入海河流漂浮垃圾,实现河海联动。建设海上溢油应急指挥平台,提升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加大海域塑料垃圾治理力度,探索开展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现状调查及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加大浒苔应急处置和打捞力度,探索综合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路径。

4.守护净土行动。(1)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实施分区分类管控。加强大沽河等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保障水质安全。(2)实施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优先选择修复及开发条件成熟地块,依法探索污染场地“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四、打造共享自然生态和谐之城

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手段,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健全陆海岛湾一体生态监管体系,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体系,建设高质量山水林田海岛湾生态系统。

(一)保护山海相依生态空间

1.构筑连山通海生态格局。守护好大沽河—胶莱河生态中轴,建设大泽山—大青山、珠山—铁橛山、崂山三个生态源地,构筑胶东半岛绿色屏障。建设以胶州湾、鳌山湾、灵山湾等为主要湾区的滨海生态带,提升白沙河、墨水河等滨海绿道品质。

2.深化全域空间生态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整合优化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严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严控海岸线开发利用活动,严守自然岸线保有率。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跟踪评估、更新调整以及平台建设。

3.促进陆海景观连续交融。有效贯通河流生态廊道、城市绿道和滨海绿道,串联近岸滩涂湿地、砂质岸线、沿海防护林带与滨海自然景观,打通生态空间与城市绿地系统,加强潮间带修复与河流缓冲带建设。持续推进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连续成片建设,打造亲水驳岸。

(二)深化自然生态保护修复

1.保护海岛湾岸重要区域。加强海草床、牡蛎礁等养护研究,培育海洋生物典型生境。实施生态岛礁工程,恢复受损海岛地形地貌和生态系统。开展胶州湾、鳌山湾等重点海湾以及海岛生态保护与岸线修复,维持基岩、砂砾质岸滩岸线稳定。积极开展人工岸线生态化改造,实施重点岸线景观优化工程。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监管,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

2.强化滩涂湿地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墨水河、大沽河、北胶莱河等重点流域治理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强少海、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保护管理,实施墨水河、祥茂河、桃源河、洋河等河口湿地保护修复治理行动,恢复特色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生境。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

3.提升重点山林质量与风貌。推进美丽崂山等美丽山川建设,对城区山头、崂山山系、大泽山山系、大青山山系、黄岛山群山系、即墨东部山群山系等重点生态区实施森林提质增效工程。持续推进林相改造,增加乡土物种比例,还原和保护大泽山—大青山、崂山、珠山—铁橛山等重要山体自然风貌,探索地带性植被还原方案。以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等为重点,对历史遗留露天矿山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到2035年,历史遗留矿山得到有效治理。

(三)强化陆海岛湾生态监管

1.持续开展生态监测评估。建立常态化国土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机制。统筹开展重点区域(流域、海湾、海岛)、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有序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健全陆地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

2.优化生态监管平台系统。依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探索自然保护地智能化动态管理。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全方位、立体化、数字化的生物多样性信息展示和发布。

(四)建设生物友好湾区城市

1.深化生物多样性资源普查。完善物种资源定期调查与生物多样性数据库、信息平台、种质资源基因库更新维护制度,编制重点生物遗传资源目录,及时更新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名单。建立我市野生中国特有动植物信息数据库,推进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和良种选育攻关。

2.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开展多鳃孔舌形虫、黄岛长吻虫、文昌鱼等海洋珍稀及濒危物种保护工程。建设崂山、胶州湾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繁(培)育中心及野放(化)基地,实施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物种抢救性保护。到2035年,实现本地植物指数不低于0.8,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率达到100%。

3.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互花米草、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防范、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健全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有害病原微生物及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工作机制,加大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打击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监管与生物实验室管理。到2035年,外来入侵物种摸底调查完成率不低于95%。

4.营造生物友好城市氛围。开展城市绿地系统植被近自然化改造和城市内河岸线自然化改造,探索建设城市生境花园,扩展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依托动物园、植物园、海洋馆等,加强体验式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健全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机制。

专栏3:自然生态空间守护行动

1.空间管控优化行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工程。建设“三线一单”数据智慧应用系统,支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共享共用工作,指导各区(市)加强“三线一单”在制定政策措施、编制规划、环境准入、执法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2.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行动。(1)实施河流湿地治理工程。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按照生态保护型、农田型、村落型、城镇型等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建设沿河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有效阻控面源污染。加强产芝水库水生态系统保护。(2)实施森林提质增效工程。实施生态修复造林、沿海基干林带提升、低产低效林改造等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森林抚育。

3.生态监测监管行动。(1)实施碳汇监测工程。建成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框架,探索海洋碳汇检测评估方法。(2)实施胶州湾生态系统评估工程。开展胶州湾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评估。

4.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1)实施生物资源调查评估工程。建立农作物、水产、微生物、木本植物、特有物种、濒危物种种质资源库。编制全市陆生野生植物志、海域海洋生物志,建设市级野生动植物标本室。实现古树名木全部建档保护。(2)实施海洋珍稀及濒危物种保护工程。实施丁字湾、崂山湾和灵山湾等区域海洋生物本底调查监测,构建海洋生物可视化信息库。适时更新海洋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范围,并按需新建自然保护小区。积极推进海洋珍稀及濒危物种迁地保护和人工繁育技术研究,建立海洋珍稀濒危物种繁育中心。(3)实施自然教育工程。定期举办动植物摄影比赛等自然教育活动。开发生物多样性研学、旅行路线。

五、打造环境健康安全韧性之城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提升城市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安全和多维韧性,构筑城市精细化、常态化风险管控和应急保障体系,积极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守牢美丽青岛建设安全底线。

(一)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

1.强化危废全过程风险防控。坚持提能力、补短板、强监管,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规范危险废物运输转移,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立平急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更新维护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2.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深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聚焦电镀、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行业,以铅、汞、镉、铬、砷等污染物为重点,严格落实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管理。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加强重点企业工艺清洁生产改造,推进涉重金属行业工艺提升和污染深度治理,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排放。

3.加强化学品和新污染物管控。持续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明确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新污染物调查评估、环境管理登记监督检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一品一策”。严格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风险管控。到2035年,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4.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安全许可、环境监测、应急响应等管理要求,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动大数据在辐射安全监管、辐射应急等多场景应用。强化核与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放射性物品、装置全周期、动态性、实时性监管。做好近海辐射环境专项监测。完善核与辐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二)加强气候韧性能力建设

1.强化韧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关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提高重大民生工程项目韧性。持续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加快构建以河道、水库、湖泊和蓄滞洪区为架构的高标准防洪减灾体系。推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在生态保护修复、海湾治理、城市热岛缓解、生态多样性维护、矿山综合治理等领域应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的灾害防治体系。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达到先进水平。

2.提升城市管理多维韧性。持续开展全市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影响及风险评估,统筹开展全要素、全过程、全空间风险评估。将韧性城市理念融入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排查整治尾矿库环境风险,提升城市生态韧性。凝聚可持续发展、城市体检、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合力,提升制度韧性。加快经济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经济韧性。提高公众危机意识,增强社会适应变化能力,提升城市社会韧性。

(三)健全环境健康保障体系

1.健全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应急队伍、城市安全、恢复重建、综合保障和应急宣教等工作体系,综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构建区域风险防范与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应急指挥等领域应用。健全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建立多方联动的应急协调机制。

2.完善城市健康保障体系。加强环境与健康管理长效化和制度化建设。开展环境与健康基础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加强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监测影响评价工作。强化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探索建立空气质量健康指数体系。加大高品质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力度,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深化声环境管理,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强化责任落实。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强食品全链追溯、全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专栏4:环境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1.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行动。(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工程。鼓励石化、化工等大型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高标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依法探索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2)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系统,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依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做好辖区内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处理,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3)海洋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程。及时清理入海河流、沟渠入海口、水闸处、防潮大堤堆积垃圾。建设完善黄岛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青岛中型溢油设备库、董家口港区溢油应急设备库,针对装卸石油或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码头和装卸站等重点风险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新污染物和化学品管控行动。(1)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重点区域石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重点行业,以重点园区、企业及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新污染物“筛、评、控”试点。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2)交通运输及港口危险化学品监管工程。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规范监管、精准精细监管。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及港口装卸、储存作业准入规定,提升港口堆场、仓库、罐区等危险化学品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严格危险化学品船舶装卸、洗舱、过驳等作业环节安全监管。

3.城市灾害风险防范行动。(1)自然灾害防范治理工程。开展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立灾害风险空间数据库,划定主要灾害、综合灾害风险易发分区。推进防震减灾、地质灾害治理、海洋灾害治理、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工程设施项目建设。(2)防洪排涝水利提升建设工程。建设防风暴潮工程、防潮减灾工程,建立防台风减灾及海堤管理日常及应急响应机制。

4.城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行动。(1)城市应急管理能力数字化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和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2)城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常用应急救援携行装备,选取条件较好的区域建设移动指挥中心、综合应急救援服务站。在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镇(街道)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点(库)。

5.“健康青岛2030”行动。(1)健康细胞建设工程。探索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医院、健康餐厅(食堂)、健康市场(超市、商场)、健康广场(公园)、健康步道(街、路)等健康细胞建设。(2)优质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完善智能水务系统,推进水源优化调配、二次供水,提升水质精细化管理能力。完善城乡管网设施建设,维护维修老旧管网。(3)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监督落实工业、施工建设噪声污染防治。预留交通设施噪声防治空间,在可能造成严重噪声污染路段,采取安装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针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中容易引发噪声扰民问题的文体活动,督促公共场所管理者落实责任。分类建设宁静场所,引导居民自发组织建设“宁静小区”,推动群众自我管理和约束。

六、打造同美普惠宜居典范之城

完善城乡服务功能,推动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塑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靓丽城镇风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全面建设现代美丽宜居城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城乡的新期待。

(一)推动城乡统筹协同发展

1.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推进城乡要素配置均衡化,以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为重点,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统筹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布局,依托李哥庄、泊里、蓝村、南村、新河、姜山、龙泉等经济强镇(街道),规划建设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功能互补和深度融合,发展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搭建集体经济平台,鼓励村集体以合资联营、投资入股和就业参与等方式,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合作。

2.构建全域特色景观风貌。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推进城乡一体规划设计。强化城市整体特色风貌控制,保护和培育具有文化和地域特色的城市标志景观,挖掘青岛历史文化名城街区、老工业遗产文化价值,拓展文化生活空间,打造特色街区。强化城市建筑色彩和风格引导,延续美丽青岛“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城市面貌。维护“村嵌山海间、乡融田园里”的青岛特色乡村风貌,加强山地石头房、青瓦砖石房建筑风貌保护。

3.建设全域城乡绿道网络。统筹城乡生态廊道、景观廊道、通风廊道和城市绿道布局,积极构建市域全覆盖、完整连贯的绿道网络,加强城市通风廊道预留和管控,缓解城市大气污染和热岛效应。到2035年,形成连山通海、串景连园、连通住区和公共空间,服务绿色生活的绿道体系,兼顾生态保育功能与市民休闲需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70%。

4.构筑全域城乡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推进、统一管理,逐步形成由城市向镇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支持力度,以镇村为单位建设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二)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

1.推进全域公园体系建设。建立自然公园(含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其他游憩开放空间等多层级公园体系,因地制宜合理增补社区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实施公园分级分类规范管理。建立公园智慧化管理系统,提升公园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公园融城,构建海湾都市特色公园服务体系,打造“最青岛”和“新青岛”魅力海岸带。

2.营造绿色洁净城市空间。推广留白增绿、拆墙透绿、变废改绿、立体绿化等多维增绿增园增景的绿色城市建设模式,建设连续、开放、共享的滨海城市开敞空间系统。高标准推进城市更新,协调新老城区形态格局,强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管控,以精细化“微改造”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持续开展洁净道路、洁净桶点、洁净清运、洁净公厕、洁净岸线、洁净厂站、洁净家园等“七个洁净”行动,提升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

3.建设美丽宜居社区。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加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社区供给力度,建设住有所居、全民宜居、全龄关怀、低碳韧性、智慧生活的宜居社区。加强高能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打造“15分钟生活圈”。提升公共活动空间景观,完善社区出行绿色慢行系统,配建多用途体育健身设施和公共活动场地。推进住宅物业管理全覆盖,不断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建设未来社区。

(三)打造美丽宜居特色城镇

1.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平度市、莱西市城区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纽带作用,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依托特色经济功能区,开展新一轮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合理确定新市镇、新生小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提高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2.加强城镇建设特色引领。因地制宜创建文化旅游、影视、商贸物流、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科技教育等特色城镇,培育产业转型升级、辐射带动农村发展的优良载体。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城阳动车、姜山新能源汽车、南村智能制造等绿色低碳产业城镇。促进店埠镇、院上镇、云山镇等高效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具有农场风情的生态共富城镇。推动大泽山镇、南墅镇、马连庄镇文旅产业协同发展,打造生态文化特色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提升城镇居住、就业和公共活动空间品质。

(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养殖户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转变,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2.打造清洁富裕美丽田园。持续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体系,加快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聚焦种植业、畜牧业、海洋渔业、微生物四大领域,培育一批高产、优质、专用品种。依托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业,着力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北方茗茶、优质果品、森林康养、乡村民宿和观光旅游等产业,打造乡村产业特色发展模式。

3.建设“齐鲁田韵、青岛品质”美丽乡村。立足乡村原生态底色,通过新业态植入,提升乡村品质风貌。尊重乡村自然地理格局,打造“一乡一韵、一村一景”的胶东特色风貌美丽村居。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坚持片区化规划、标准化建设、产业化融合、景区化提升、品牌化运营,打造美丽乡村片区。推动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建设与美丽经济发展互促互动。

专栏5:城乡普惠宜居行动

1.公园城市建设行动。(1)实施城市绿道网络建设工程。建设滨海绿道、城区绿道和浮山、太平山、午山环山绿道,通过绿道充分串联山体、河流、公园、道路,形成公园城市网格体系。(2)实施公园绿地建设工程。结合城市更新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等为重点,新建及拆迁区域内优先保障规划社区公园绿地建设。持续推动山头公园整治提升,鼓励利用游园、小型开放绿地,多措并举建设面积0.01公顷以上的口袋公园,提供方便可达的绿化活动场地。(3)实施林荫廊道建设工程。对进出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铁路周边进行绿化改造提升;结合重要节点绿化,改造建设小游园。

2.宜居城镇建设行动。实施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配套面积500万平方米、海绵城市达标面积15平方公里、环卫公厕200座,新建城市燃气及供热管网500公里、综合管廊10公里。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1)实施农村有机废弃物再生循环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2)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重点治理涉农镇(街道)驻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区域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建设污水管网、集中污水处理站等。

4.美丽田园建设行动。实施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养殖场要按照“两分三防两配套”标准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在散养密集区,加快构建区域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体系。

5.美丽乡村建设行动。(1)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干净整洁。(2)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加快路网提升、道路通达、通行安全保障、融合发展样板、运输服务升级“五大工程”建设,提升农村道路质量效益。

七、打造生态文化魅力传承之城

有机融合齐鲁传统文化底蕴和胶东海洋文化特质,厚植生态人文底蕴,强化生态文化服务供给,推进美丽建设全民行动,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以生态文化赋能城市软实力。

(一)厚植自然和谐文化底蕴

1.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加强齐长城(青岛段)保护与利用,推进历史城区保护和老城区申遗。保护传承胶州湾东岸百年工业文明,为工业遗产“赋能、赋美、赋魂”。加快“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加强雄崖所村、青山村、凤凰村、官庄村、茶山村等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实施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计划,传承发展胶东大鼓、崂山道教音乐、鲁绣·即墨花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生态价值观的保护、传承、弘扬和发展。

2.建设国际海洋名城。实施海洋文化提升工程,建设崂山名山文化展示区、滨海历史文化带和齐长城琅琊台文化带,构筑城市海洋文化走廊。参与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挖掘琅琊台、金口港、板桥镇重要遗址的海洋文化价值,支持开展妈祖文化等海洋文化交流,促进海洋文化传播。

3.塑造城市文化魅力品牌。打造高品质生态旅游线路,催化“生态+旅游”叠加效应,健全康养旅游产品体系,塑造生态文化旅游品牌。擦亮“电影之都”“音乐之岛”“帆船之都”“足球之城”等城市品牌,持续提升“丈量青岛”等特色宣传营销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活力之城·时尚青岛”城市品牌形象。

(二)强化生态文化服务供给

1.丰富优质生态文化产品供给。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题材的文学、影视和音乐等艺术创作支持力度。依托崂山风景名胜区和齐长城遗址等文旅资源,深入挖掘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基因,健全生态文化创作机制,加强生态文化产品开发。举办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主题文化活动。鼓励开发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游戏、短视频等。

2.完善生态文化公共服务设施。探索建立生态文化主题场馆。持续推进“博物馆之城”品牌建设,深度挖掘馆藏文化资源,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生态文化创意载体。利用各类自然生态博物馆、科技馆、展示厅等场所建立自然教育中心、科普基地。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镇(街道)、村(社区)生态文化展示体系。探索实施“互联网+”生态文化服务。

(三)推进美丽建设全民行动

1.推动生态价值观深入人心。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多渠道、多途径培育生态文化,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引导和支持社区、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开展生态实践活动,多措并举提升全民生态意识。

2.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绿色旅游和绿色消费。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坚决遏制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方位提高全社会节能、节水、节粮等节约意识,引导公众绿色低碳消费,形成生活新风尚。实施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绿色供应链。

3.建立全社会多元参与行动体系。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引导更多市民参与美丽青岛建设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和群团组织广泛动员作用。完善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专栏6:生态文化魅力出彩行动

1.城市历史文脉传承保护行动。(1)实施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对琅琊台遗址、板桥镇遗址、天柱山摩崖石刻、齐长城遗址、三里河遗址、即墨故城遗址、六曲山墓群、东岳石遗址、大泽山石刻及智藏寺墓塔林等进行科学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2)实施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依托纺织、啤酒酿造、机车制造等特色工业文化,加强工业遗产研究利用,完善特色工业旅游产品体系。对工业遗产进行综合保护改造,打造具有工业历史风貌的现代艺术和创意产业园区。支持工业文化遗产博物馆建设。(3)实施非遗传承人抢救性工程。以胶东大鼓、崂山道教音乐和鲁绣·即墨花边等非遗项目特色表演为重点,打造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新模式。创新保护秧歌、剪纸、木偶戏、彩绘葫芦等富有地域特色的艺术品种。推动即墨田横祭海节等民俗活动创造性转化。

2.城市文化品牌塑造行动。实施滨海文化品牌塑造工程。加强滨海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以生态文化为主题的特色旅游线路,打造以“山海城湾”一体化为底色的滨海文化品牌。

3.生态文化服务供给行动。(1)实施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工程。以有条件的传统村落、自然公园、海岛等作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文化体验园和各具特色的生态文化教育基地。(2)实施传统剧目保护与数字转化工程。加大扶持地方原创文艺作品力度,传承发展吕剧、柳腔、茂腔等地方戏曲剧目。加快民间艺术精品数字化建设。

4.绿色生活建设行动。广泛开展“光盘行动”,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建设和宣传。

八、打造现代环境善治样板之城

健全科学完备、现代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1.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在政策措施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估,深入实施区域差异化评价制度,持续深化大气、水等环境要素专项评价。

2.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增强生态保护治理系统性。健全多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落实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落实排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优化绿色发展激励机制

1.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广灵山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经验,开展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编制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路径,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鼓励各区(市)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探索海域和海岛生态产品市场化、实体性运营。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市场化交易。完善能源、固体废弃物处置、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等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

2.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设立。加强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金融支持路径研究。深化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探索建立企业金融碳账户。加强金融机构绿色企业和项目识别,建立绿色企业金融支持“白名单”机制。积极开展环境权益融资、绿色消费信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保险等金融创新,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创新中小企业、社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行为价值转化机制,推动构建多元碳普惠体系。创新发展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环境治理模式。

(三)加强美丽建设科技支撑

1.加快“一网统管”数字化转型。运用数字技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以数字孪生流域为核心的智慧水利体系。加强对“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基础数据的支撑和调度,推动多部门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打造智慧城市标杆,争创省级首批五星级标杆城市,探索开展全区域全领域数字化转型。建设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影响评价、“三线一单”、排污许可和执法等数据资源。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实时感知、智能预警、精准溯源、协同管理的生态环境智慧治理能力。

2.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依托在线监测、用电监控等平台系统,开展线上“云执法”。持续提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温室气体、噪声、生物、辐射等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装备现代化配置和人才队伍专业化培养,以“执法蓝”守护“生态绿”。

3.加强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高层次科技人才、市场人才和配套产业人才引进制度,落实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措施,培养高水平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引进或培养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新领域,以及环境科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复合型技术人才,吸引更多人才进入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服务领域。

4.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加快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强化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攻克生态环境关键技术,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转化应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PM2.5与O3协同控制、小流域生态修复、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清洁煤燃烧、物联网监控等先进技术。

专栏7:现代环境制度建设行动

1.制度先行护航行动。适时修订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大沽河等跨区(市)生态补偿,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2.打造一流数字环保行动。(1)深化生态环境“一张网”工程。健全完善空气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农村环境、辐射环境、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制度。(2)创新打造集成式综合执法数字化平台工程。利用无人机、5G信息传输、AI智能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和“四位一体”智能办案系统,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3.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揽子工程。推广灵山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经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应用。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打造区域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品牌,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

九、打造生态文明窗口之城

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挥对外开放和绿色发展综合优势,构建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的深度融合绿色开放新格局。

(一)推进绿色发展合作共赢

1.深度参与全球海洋合作与治理。推动全球海洋治理,加快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蓝色碳汇、海洋限塑等合作进程。推进“透明海洋”“丝路方舟”等海洋科技合作伙伴计划,实施透明海洋与气候变化、蓝色生命与生物资源开发、蓝色碳汇与健康海洋等重大科技攻关。建设面向全球的海洋管理机制和现代化海洋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全球海洋生态示范中心,提升国际海洋事务交流及治理影响力。

2.融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发挥上合示范区作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投资合作,积极推进国际航运低碳发展,争取境外经贸合作区绿色发展试点。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高质量实施,加强与日韩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海洋保护与开发和绿色细胞建设等领域技术交流合作。精准对接绿色贸易节点建设、工业绿色转型、多双边绿色科技合作等需求,积极参与对欧洲、中亚、西亚、非洲等国际合作,加强与港澳台交流合作。

3.发挥黄河流域绿色协同开放龙头作用。以绿色产业链协作和产业转移引领胶东经济圈协同开放创新,加强青岛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加强与黄河流域城市在绿色投资、绿色产业协作、生态文旅、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开放合作,引领黄河流域绿色低碳贸易创新发展。健全区域绿色合作机制,探索“双向飞地”“共管园区”等跨城市、跨区域合作模式。

(二)开拓绿色开放创新优势

1.加强绿色合作交流。深化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国际合作,推动绿色低碳领域重点产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结合新旧动能转换,鼓励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等行业和领域。以生态康养、生态科普研学、海洋观光、生态文化等为重点,加强国际文旅合作。

2.搭建高质量国际合作平台。依托上合示范区、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等开放平台,以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重点,探索搭建环保科技和产业交流发展平台。依托中德生态园、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等合作平台建设,打造高端生态智慧园区、零碳园区。建设农业对外合作交流新平台。搭建绿色金融跨国合作平台。积极参与“蓝色伙伴关系”建设。

(三)打造生态文明展示窗口

积极参与国际生态环境标准和规则制定,提升青岛标准、青岛品牌和优势专利技术产品国际影响力。深度参与全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参与远洋、深海、极地环境研究和保护国际合作。积极承办生态环境领域国际性会议。利用多元渠道平台向国际国内宣传推广美丽青岛经验。

专栏8:绿色开放合作行动

1.全球创新网络融入行动。实施绿色开放合作深耕工程。依托上合示范区、RCEP青岛经贸合作先行创新试验基地等平台,加强与全球尤其是上合组织国家间绿色技术交流和产能合作,积极搭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转化中心和产业孵化平台。

2.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行动。(1)搭建环保科技和产业交流发展平台。开展节能环保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积极开展余热余压深度回收利用、PM2.5和O3协同控制、海洋污染治理、污染物治理监测和溯源等领域科技创新。(2)打造全球海洋科创平台。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积极争取新增布局全国重点实验室,做强国家深海基地、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青岛分院等海洋高端创新平台。建成国际先进、全面开放的海上综合试验场。

3.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交流展示行动。(1)举办生态环境领域国际性会议。积极承办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全球海洋院所领导人会议、中国—北欧可持续城市发展合作会议等。争取设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秘书处青岛办公室。(2)深度开展全球海洋事务交流合作。推动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实体化运营。积极参与北极“冰上丝绸之路”和南极全球治理国际行动。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美丽青岛建设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美丽青岛建设各项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本规划纲要落实和对各区(市)的指导监督工作,各区(市)负责本规划纲要在本地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美丽青岛建设成效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二)加大投入保障。围绕美丽青岛建设重点任务,谋划实施经济绿色转型、环境品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美丽样板打造、基础能力建设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落实美丽青岛建设支出责任。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各区(市)合理安排对美丽青岛建设重点领域、重大任务、重点项目的财政支持。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青岛建设,构建多元化融资格局。

(三)创新试点引领。建立点线面共推的试点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试点建设,推动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等不同层级的美丽单元,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青岛建设格局。及时提炼总结美丽青岛建设典型经验做法。

(四)强化宣传引导。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实践创新和国际传播,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深入开展美丽青岛建设成效宣传,按照有关规定表扬在美丽青岛建设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立全社会深度参与模式,推动美丽青岛建设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凝聚强大建设合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美丽青岛建设氛围。

附件:美丽青岛建设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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