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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征集电信基础设施与电力设施集约建设 储能站、换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等方面典型案例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11/17 17:43:46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件提出,跨行业共建共享。1.市政交通设施共建共享。征集电信基础设施与交通设施集约建设,共享立交桥下等城市空闲空间、高速公路、地铁、照明杆塔等交通运输设施等方面典型案例。2.铁路设施共建共享。征集电信基础设施与铁路设施集约建设,共享铁路沿线管线资源、场坪杆塔、隧道洞室等铁路基础设施等方面典型案例。3.电力设施共建共享。征集电信基础设施与电力设施集约建设,共享电力塔、电力杆路、开闭所、配电室、风电机组、光伏电站、储能站、换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等方面典型案例。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征集

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通信函〔2023〕3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持续提升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23〕59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双千兆”网络共建共享。1.5G网络共同进入。征集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共建共享,重点场所5G网络统筹建设,5G接入网共建共享等方面典型案例。2.千兆光网平等接入。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和公共建筑内宽带接入设施共建共享共维,建筑物同步配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严格执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等方面典型案例。

(二)跨行业共建共享。1.市政交通设施共建共享。征集电信基础设施与交通设施集约建设,共享立交桥下等城市空闲空间、高速公路、地铁、照明杆塔等交通运输设施等方面典型案例。2.铁路设施共建共享。征集电信基础设施与铁路设施集约建设,共享铁路沿线管线资源、场坪杆塔、隧道洞室等铁路基础设施等方面典型案例。3.电力设施共建共享。征集电信基础设施与电力设施集约建设,共享电力塔、电力杆路、开闭所、配电室、风电机组、光伏电站、储能站、换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等方面典型案例。

(三)共建共享数字赋能。1.助力行业应用。征集通过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双千兆+应用”推广,助力新型工业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典型案例。2.助力绿色节能。征集通过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建设、高效利用资源,助力行业内外节能减排等方面典型案例。3.共建共享数字化。征集为提升共建共享效率,通过数字化手段建立共建共享平台,开发相关智能化软件,统筹各方资源信息,实现共建共享流程可控、信息可查、资源可核、共享自动化等方面典型案例。

(四)农村杆线共治共维。1.杆线共建共享。征集农村杆路线缆同沟分缆分管、同杆路分缆、同缆分芯、纤芯置换等方面典型案例。2.存量杆线梳理。征集农村地区清理架空线缆违规交越搭挂,归并整理杂乱无序线缆,整治美化线缆架设形态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工作安排

(一)企业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8日前登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评选平台”(http://120.79.237.90,以下简称平台),完成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申报主体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中国铁塔省级或地市级公司,三网融合试点企业,宽带接入网试点企业,独立铁塔运营企业,以及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相关单位。各申报主体可独立申报,也可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申报原则上不超过8家单位联合。

(二)各地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区域内申报案例进行审查、评选、推荐和宣传推广,于12月17日前通过给定的账号登入平台,择优推荐案例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每个方向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10个。

(三)综合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汇总推荐案例后,邀请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行业专家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推荐案例进行综合评审,并遴选出典型案例。

(四)公开发布。结合评审结果,按程序报批后,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开发布典型案例。

(五)宣传推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以及开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相关单位学习借鉴典型案例先进做法和优秀经验,并加强宣传推广。

三、相关要求

(一)已入选2021年度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的项目不参与本次案例征集工作。

(二)申报案例应充分体现“集约建设、开放共享”特点,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创新性和推广性,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本地企业积极申报,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可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推荐案例。

附件:

1.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申报书

2.2023年度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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