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现就《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说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是推动能源革命的战略需要。“十三五”以来,我省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风电装机、光伏装机较2015年分别增长3倍、11倍,亟需进一步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通过制定《办法》,一方面完善新能源发电设备入网、电能消纳和收购、新能源电厂与电力调控等相关法律制度,推动全省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一方面明确界定相关部门、企业以及用户的职责,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防范化解各类电力系统风险,切实保障我省能源安全。
二是提高电力运行安全可靠性需要。我省是“西电东送”“皖电东送”等电力大通道沿线重要省份和长三角特高压枢纽,电力设施保护任务繁重。通过制定《办法》,厘清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相关职责界面,切实保障我省及长三角地区的能源安全。
三是提升全社会获得电力水平需要。近年来,我省社会用电需求和消费方式均发生了深刻变化,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供电企业抢修服务、办电时限等义务,规范小区配电设施建设标准,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电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的说明
《办法》共六章、59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总则,共6条,规定了《办法》制订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明确了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的基本义务。
第二章电力规划与建设,共9条,规定了电力规划编制原则;明确电力工程与其他工程相互妨碍处理原则;简化电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鼓励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
第三章电力生产与运行,共17条,确定电力安全生产和运行原则;提出电网企业在保障性收购和并网接入,综合开展应急处置、电源调节等运行模式;确定电力设施保护、紧急避险等机制;明确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等市场化交易主体概念职责。
第四章电力供应与使用,共20条,提出能效管理、电能替代相关工作要求;规定了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配电和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要求;明确供电企业和用户在供办电时限、供电抢修、中止供电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确定电力数据调取、使用原则及安全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3条,明确了在执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中的各方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4条,规定了电力专业术语释义及《办法》生效日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