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南方能监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征求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系列规则》,规则中包含10个电力现货市场相关文件,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要同步组织开展电力现货市场仿真推演,为模拟运行奠定基础。
详情如下:
广东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广东电力市场的运行和管理,构建安全、高效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广东电力市场的稳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概述]本规则名称为《广东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或市场规则。以本规则为基础,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本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共同构成电力市场规则体系。
第三条 [依据]本规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其配套文件、《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方(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试点要求和广东电网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四条 [编制原则] 制定市场规则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确保连续可靠供电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稳妥,平稳起步,兼顾各方利益,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中近期电力市场运营及管理。
第六条 [市场秩序]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得行使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七条 [实施主体]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负责组织制定广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职能依法履行广东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对市场主体行使市场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管,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