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FIT与RPS基于政策影响角度的对比分析
由于FIT与RPS在政策制定上的差异,使得二者在政策影响上也表现出很大的不同。本节将整合各学者观点,从二者对政府财政负担、企业承担风险和企业成长、可再生能源种类间竞争、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的影响等方面,对两种政策的影响进行对比分析。
3.1对政府财政负担的影响
FIT下政府面临较大的财政负担,而RPS下政府承担的财政负担要小得多。王博(2010)通过建立经济学均衡模型,分析了在RPS和FIT下消费者、政府及厂商所面临的境况以及达成的均衡状态。得出FIT均衡状态下,市场上存在一批取得超额收益的企业,政府由此支出的补贴费用也比较大,财政负担较重;然而在RPS下,由于竞争关系的存在,其中标价格会不断下降,发电量的增长也只局限于技术进步所贡献的部分,政府所承担的补贴费用较FIT下少得多。
3.2对企业承担风险与企业成长的影响
相较于RPS,企业在FIT下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小,有利于降低企业风险。MitchellC等(2006)从价格风险、数量风险和平衡风险三方面分析得出FIT在降低企业风险方面更有效。在价格风险方面,FIT为每单位可再生能源电力提供固定收购价,消除了可再生能源企业的价格风险;而在RPS下,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收入分成两部分:发电价格和产品的“绿色”价格,由于电力市场价格和绿色证书的价格都不是预先确定的,因而两种产品都会受到价格波动的影响。在数量风险方面,FIT下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合同,在长达10~20年中可获得优先准入权,从而消除了数量风险;而在RPS下,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能在开始运营时具有竞争力,但后来可能会被新的企业所取代。
由于相较于RPS,在FIT下企业面临的风险较小,因而FIT更有利于企业成长。DongCG(2012)认为在FIT下,政府与厂商签订的合同期限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厂商获得的补贴是相对确定的,因而风险也较小。因此,在FIT下厂商更有动力去进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并扩大企业规模。另外,在FIT下企业受益较大,尤其是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从而使他们有更大的积极性去开发可再生能源。而在RPS下,企业只能获得正常收益,从而使可再生能源企业扩大经营的难度更高。
3.3对可再生能源种类间相互竞争的影响
在促进各类可再生能源相互竞争方面,传统的观点认为FIT更有利于各类可再生能源的相互竞争。正如Verbruggen(2012)在文章中提到的,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竞争方面,FIT更优,因为FIT更透明,收益可预期,能吸引传统电力行业以外的投资者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真正促进可再生能源市场的竞争。Bergek和Jacobsson(2010)认为在RPS下,发电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只会选择技术相对成熟、成本较低的可再生能源,因而不利于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事实也证明,FIT在引入市场新进入者方面确有优势,而RPS反而会强化市场的垄断程度。
但也有学者认为RPS更有利于各类可再生能源的竞争。Mitchell(2000)和Menanteau(2003)认为在RPS下,完成的配额没有可再生能源种类的限制,因而促进了各可再生能源种类之间的竞争,而FIT下发电商获得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价格是分别根据各类可再生能源生产成本来确定的,因而不能促进它们的竞争,这样就会使国家有限的财政资源分散到各个可再生能源领域,降低资金的利用效率。
3.4对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的影响
FIT相较于RPS更有利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KwonTH(2015)指出,FIT下的保证价格可以显著降低可再生能源生产商的市场风险,从而可以更有效地鼓励可再生能源投资,而RPS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从而阻碍投资者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Wesseh和Lin(2015)也指出,FIT的目标是向可再生能源生产者提供基于成本的补偿,为他们提供价格确定性和长期合同,为可再生能源投资提供资金。Ragwitz等(2006)从经验上证明FIT对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影响最大,而完全依赖RPS的国家则表现出低累计率与高成本。
3.5对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的影响
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方面,FIT与RPS都有显著作用,但两者作用孰大孰小目前尚无定论。王博(2010)认为在FIT下,消费者面临一个法定的政府收购价格,每个生产者都会使自己生产的最后一单位电量的成本等于这个价格,以寻求利润最大化。由于政府收购价格不会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变化,因而技术进步会给每个生产者带来额外的利润,生产者对利润的追逐促进了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而Fischer和Newel(2008)从环境经济学角度出发,认为以市场为基础的机制在促进技术变革方面优于非市场机制,RPS更依赖于市场机制,因而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方面要优于FIT。
综上,在政策影响上,FIT下政府承担的财政负担远大于RPS;然而在FIT下,企业承担的风险要小于RPS,从而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成长;但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种类间的相互竞争上,二者孰优孰劣学术界尚无定论;在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上,FIT显著优于RPS;二者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上都有显著作用,但二者作用孰大孰小仍无定论(见表2)。
由此可知,FIT和RPS都有其积极影响,如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等;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消极影响,如FIT会加重政府财政负担,RPS不利于企业成长等。下文将从政策效果角度对二者进行对比分析。
4、FIT与RPS基于政策效果角度的对比分析
FIT和RPS的政策效果评价是目前学术界具有很大争议的一个问题。本节将整合各学者的观点,从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实现发展目标的可能性、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4个方面,对二者的政策效果进行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