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垂直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正文

南方区域“两个细则”(2017 版)印发(附管理实施细则)(1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整理    2018/1/18 17:25:55  我要投稿  

南方区域风力发电场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以下简称“南方区域”)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风电并网调度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3-2011)、《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177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南方区域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容量在3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以及并入地方电网运行的容量在30MW及以上的风电场,其他风电场参照执行。

第三条电力调度机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及技术标准的要求,为风电场接入电网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加强风电场调度管理。

第四条风电企业应严格遵守调度纪律,做好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工作。风电场应具备相应技术条件,满足本细则的要求。

第五条风电场应在并网前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以并网调度协议中约定的调度对象为基本结算单元参与并网运行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

第六条南方区域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对风电场并网运行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管理实施监管。依据有关规定和能源监管机构授权,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对所辖电网内并网风电场运行考核及补偿管理,电网企业负责根据考核与补偿结果开展结算等工作。

第二章调度运行管理

第七条电网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风电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调度规程及相应电力调度机构的专业管理规程规定。

第八条新建风电场自连续试运行结束次日(正式投运)起即按照本细则开展考核与补偿。并网风电场因扩建机组原因,导致被考核的,由风电场申诉并经电力调度机构确认的,可豁免考核。

第九条电力调度机构应针对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或风险防控措施。风电场应及时落实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或风险防控措施。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对于未及时执行反事故措施、风险防控措施或整改计划的,每条按考核当月装机容量×4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对造成后果的,每条按考核当月装机容量×20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条风电场应落实电力调度机构开展涉网安全检查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将整改计划及结果报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应配合风电场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于因风电场原因未按计划完成整改的,每项按考核当月装机容量×4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对造成后果的,每项按考核当月装机容量×20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风电企业应加强并网运行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并网运行发电机组满足《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GB/T28566-2012)的要求。发现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每项每月按装机容量×1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直至整改结束。

第十二条风电场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要严格遵守调度纪律,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接受调度指令的风电场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每次按当月装机容量×12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一)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执行调度指令。

(二)未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调度指令执行情况。

(三)未如实或未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或向电力调度机构错误传送设备实时信息。

(四)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允许,擅自操作调度管辖的一、二次设备,擅自改变一、二次设备运行状态或参数。

(五)未及时或错误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延误事故处理。

(六)在调度管辖设备上发生误操作。

(七)不满足调度规程规定具备联系调度业务资格要求。

(八)其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定属于违反调度纪律的事项。

第十三条风电场因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导致风电机组解列,风电场应查明原因,且不得自启动并网。风电机组重新并网须向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征得值班调度员同意后方可并网。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按当月装机容量×8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在与主网解列的孤网上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按当月装机容量×16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风电场应按规定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按有关要求控制有功功率变化值(含正常停机过程)。风电场装机容量在30~150MW(含)时,10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该风电场装机容量的1/3,1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该风电场装机容量的1/10;风电场装机容量大于150MW时,10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50MW,1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15MW。

(一)风电场有功功率变化按日进行考核,取10分钟内每分钟功率变化差的平均值计算考核量,滚动计算,此项—5—按日进行考核。变化率超出限值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电量:

(二)以下情况可对风电场有功功率变化值免予考核:

1.根据电力调度机构的指令调整有功功率时段。

2.因风速超出切出风速或低于切入风速而引起的。

3.因电网安全运行需要而进行的有功功率调整。

第十五条因风电场自身原因造成风机大面积脱网,且脱网风机总容量超过风电场装机容量的30%,每次按当月装机容量×12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电力调度机构在不可抗力或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况下需要限制风电场出力的,应对限制出力原因做详细记录。风电场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含实时调度曲线),在限制出力时段内,风电场有功出力值(含储能装置实发电力)与调度计划曲线的偏差不超过±1%的,免予考核,超出部分按积分电量的2倍考核。

第十七条风电场应按照相关规范合理选择样板风机,及时做好弃风电量统计管理,在24小时内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弃风统计电量和计算依据。未按要求报告的,每次按当月装机容量×0.5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风电场应开展风电功率预测工作,并按要求将预测结果报电力调度机构。

(一)风电场应按要求将测风塔相关测量数据传送至电力调度机构,报送调度侧风电功率预测建模所需历史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未按要求完成数据报送或传送的,每月按当月装机容量×8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二)风电企业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风电场装机容量、可用容量或调度机构要求的其他信息,每漏报或迟报一次按装机容量×0.4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三)风电企业应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风电功率预测结果。风电功率预测分日前预测和实时预测两种。

日前预测是指对次日0时至24时的风电功率预测预报,实时预测是指自上报时刻起未来15分钟至4小时的预测预报。两者时间分辨率均为15分钟。调度机构对风电场风电功率预测上报率、准确率进行考核。

1.日预报

风电场每日中午12点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次日0时到24时每15分钟共96个时间节点的风电有功功率预测预报结果和开机容量。

(1)风电场日预报上报率应达到100%,每少报一天按当月装机容量×1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风电场日预报上报率按月进行统计、考核。

(2)风电场日预报准确率低于75%的,按以下公式考核。风电场日预报准确率按日进行统计、考核。

2.实时预报

(1)风电场实时预报上报率应达到100%,每少报一次按装机容量×0.2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风电场实时预报上报率按日进行统计、考核。

(2)风电场实时预报准确率低于85%的,按以下公式考核。风电场实时预报准确率按日进行统计、考核。

(三)以下情况可对风电功率预测结果免予考核:

1.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2.风电场正式投产(连续试运行结束)后6个月内。

3.风电受限时段及后一个小时。

4.非风电场自身原因。

5.经调度同意的风功率预测系统计划检修期间。

第十九条风电场深度调峰服务供应量定义为:为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电力调度机构要求风电场限风时,风电场全部机组最大可调用有功出力减去实际有功出力的差值在限风时段的积分。

风电场在限风时段内深度调峰服务补偿量按60(元/兆瓦时)×深度调峰服务供应量的标准进行补偿。

对于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风电场,以下情况产生的限风不进行补偿。

1.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风电场,电力调度机构按市场交易计划执行,导致风电限风限电的。

2.输电阻塞区,通道能力按市场化交易、非水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公平分配后,仍然产生风电限电的。

第三章技术指导与管理

第二十条风电场新建的各类型风电机组应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并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力检测证明资料,否则禁止并网。在运风电场内同一型号风机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低电压穿越改造,或已完成现场改造但未在6个月内完成检测认证的风电机组视为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禁止并网,直到完成改造并通过检测认证。

具备检测条件的并网风电机组现场检测不合格,或经现场抽检合格后仍在低电压穿越范围内发生脱网,自脱网时刻起该风电场同型号机组禁止并网,直至完成低电压穿越改造,同时在该风电场同型号机组重新完成整改并提供检测认证报告前,按风电场当月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的风机容量×150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风电场应按规定配备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主要包括MCR型、TCR型SVC和SVG),并具备自动电压调节功能。

(一)风电场未按规定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每月按装机容量×8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二)风电场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性能(包括容量配置和调节速率)不满足要求的,每月按装机容量×1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三)风电场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应投入自动运行,按月统计各风电场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月投入自动可用率,计算公式如下: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月投入自动可用率低于95%的,按如下标准对风电场进行考核。

 

(四)风电场应按规定装设自动电压控制(AVC)子站,AVC子站各项性能应满足电网运行的需要。风电场应加强机组AVC子站装置维护工作。未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期限内完成AVC子站装设和投运的,每月按装机容量×8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对已安装AVC子站风电场的投运率和调节合格率进行考核。

分享到: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热点关注
国网826号文解读

国网826号文解读

昨天国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文中提出了“三严禁、二不得、二不再”的投资建设思路。个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而是国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转型的一个标志。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网企业,国网公司每年因投资建设所需的采购数额巨大,对电

--更多
最新新闻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深度报道
相关专题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