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电厂分电源装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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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2811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7小时。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67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92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117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47小时。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5379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44小时;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386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35小时。2017年1-9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728亿元,同比下降13.1%。其中,水电339亿元,同比下降4.1%;火电496亿元,同比下降25.0%;核电296亿元,同比下降10.3%;风电397亿元,同比下降14.1%。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完成投资占电源完成投资的71.3%,比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
2017年1-9月机组利用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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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9月电源工程完成投资(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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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煤电设备利用率由于新增装机快速增长但全社会用电量增幅放缓而持续下降,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从2011年的5294小时降至2016年的4165小时,产能过剩形势日趋严峻。因此,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从2016年以来多次出台政策严控产能过快增长,促进煤电领域供给侧改革,要求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内。目前已有11省公布了煤电产能控制方案,共计将把1亿千瓦装机建设延缓至“十四五”期间进行建设,煤电管控政策力度远超预期。2017年1月,国家能源局向13个省区印发通函,要求落实“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政策,拟调控1.09亿千瓦核准及在建煤电到“十四五”期间投产。目前已有11个省份发布停建/缓建项目,总规模约1亿千瓦。
“十三五”期间煤电停建/缓建规模及新增规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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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多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此外,《意见》提出加严对自备电厂的管理,当前自备电厂普遍欠缴政府性基金并且不参与调峰,很多自备电厂能耗及环保排放不达标。目前我国自备电厂煤电机组总装机约1.15亿千瓦,自备电厂关停或改造将成为煤电去产能的重要抓手。
电力“十三五”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