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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3)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9/5 10:17:10  我要投稿  

(二)充电设施分类

充电设施主要分充电桩和充换电设施两大类,其中充电桩分为直流快充桩、交流慢充桩,分别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慢速充电的不同需求,占地面积小;充换电设施分为仅可充电的充电站,充电、换电结合的充换电站,本规划中统称充电站。

各充电设施名词解释如下:

1、快充桩:一般配建在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短,约20分钟~2小时。快充桩可考虑采用交直流一体的结构,既可实现直流快速充电,也可以交流慢速充电。

2、慢充桩:一般配建在居住小区停车位、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长,约4~12小时。

3、充电站:根据《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的定义,充电站是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充电的场所,应包括3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一台非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配套设施。充电站按照用途可分为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出租车充电站、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城市公共充电站和城际快充站。

结合东莞实际情况,适度提高充电站建设要求,东莞充电站需达到5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且快充桩和慢充桩的比例应不低于1:4,其他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4、充换电站:充换电站可为电动汽车同时提供充电与换电服务,与集中充电中心一致。按目前较为常见的7kW充电机来测算,约4~5小时可完成循环充电一次,日工作时间18-20小时,日均循环充电不少于4次。

参考《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29772-2013)的相关内容,本次规划确定每个换电工位配置不少于200箱电池的充架及相应机柜。考虑日循环充电4次、车载4箱电池情况下,每换工位可提供200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投运初期暂按2换电工位充换电站考虑,可提供400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远景预留扩建成4换电工位的可能;另外,站点内充电桩至少可满足4辆电动车同时快速充电。

(三)各分类车辆充电模式选择

不同类型车辆的充换电方式选择与车辆运营方式、日均行驶里程、单位里程能耗水平、动力电池容量、充电时间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息息相关。结合目前国内其他地区的实际运行情况,本规划中对各类型车辆的特点总结并推荐充电方式如表3所示。


(四)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据以上车辆特点及考虑的充电模式,设定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如下:

公交车充电站配置原则:结合公交场站设臵具备公交车充电服务能力的充电站。公交车辆日间运行不超过1/4的车辆同时快充补电,结合夜间充电(慢充)需求,同时考虑提供换电服务,平均每60辆公交车配置一个专用充电站,公交车原则上不单独配置分散桩。具体的公交车充电设施宜结合场站大小、公交车运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出租车充电站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出租车服务站、大型停车场配置充电站。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约500~600公里,运营时间20小时;以每辆电动车续航能力为200公里计算,每日平均换电3次;本规划按4个换电工位充电站考虑,可提供800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综上,考虑200辆出租车配置一个充电站。充电站内充电桩可对外开放。

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停车场站或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充电桩。根据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的运行特点,按车桩比1:1配置。

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充电桩。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均按车桩比1:1配置。

按照“适当超前”的规划原则,为提高电动汽车使用的便捷性,满足临时补电的需求,还应补充一定数量的公共充电设施;为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的需求,还需配置相应的城际快充站。配置原则如下:

公共充电站配置原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

公共分散充电桩配置原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分散充电桩。对于建设在路内停车泊位上的充电设施,在选点时,应仔细踏勘,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城际快充站配置原则:每个高速服务区在硬件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原则上应配建一座不少于5个快充桩的城际快充站;国、省干线适当配套建设城际快充站。

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均应加大电动汽车检测、维修点的覆盖范围,在充电站规划时充分考虑电动汽车检测、维修点的配套建设,强化对电动汽车的配套服务能力。

三、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一)全市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依据2.1、2.2章节电动汽车需求预测及充电设施配置原则,测算2016年到2020年各类充电设施数量需求如下:

1、新建公交车充电站60座;

2、新建出租车充电站16座;

3、新建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19座;

4、新建城市公共充电站206座;

5、新建城际快充站10座。

6、新建乘用车用户专用充电桩2.66万个;

7、新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2.66万个。

综上,“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充电站将超300座,新建充电桩约53000个。

(二)各镇街(园区)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根据全市充电设施需求预测和各镇街(园区)调研数据,各镇街(园区)充电设施需求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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