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供电企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7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用电报装工作管理,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压缩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在充分征求有关电网(供电)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
国家能源局
2017年4月20日
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原则
企业为主,政府规范。明确供电企业为责任主体,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规范工作。
多措并举,务求实效。通过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等多种举措,确保取得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
统筹规划,强化监管。做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电力规划的统筹协调,同时加强监管,严格报装时间规定,规范报装服务行为。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7月底,用电报装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1.精简申请资料。减轻用户负担,加快受理进度,合理精简、整合用电报装申请资料,明确用电报装各环节申请资料清单目标表(见表1)。
2.简化业务流程。在保证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业务流程,对于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业务,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
3.压缩报装时间。通过压缩用电报装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及装表接电等环节办理时间,明确用电报装各环节压缩时间目标表(见表2),用电报装时间在现行《供电监管办法》规定基础上压缩1/3以上。鼓励供电企业随着工作推进并结合业务办理实际,进一步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
表1 用电报装各环节申请资料清单目标表
注:本表为申请必备资料。对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表2 用电报装各环节压缩时间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