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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跃春:以解决风电消纳问题为核心任务(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刘泊静 伍梦尧  2016/12/7 14:07:24  我要投稿  

为解决风电消纳问题,重点是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挖掘系统调峰能力。推进现有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是快速提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的便捷途径。特别是对应《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期间通过对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在“三北”地区增加4500万千瓦的调峰能力,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些地区弃风限电问题。

二是多途径提升风电消纳。出现弃风现象跟我国整体的能源需求放缓、装机相对过剩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风电、火电、水电都要抢占发电空间,竞争十分激烈。因此,拓展风电消纳新领域,提高风电就地利用能力,是提高风电消纳的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例如推广风电清洁供暖、风电与地热及低温热源结合的绿色综合供暖系统,开展风电制氢、风电淡化海水等新型就地消纳示范,探索风光储互补的微电网形式的风电资源利用方式等。

三是利用特高压输电通道实现“三北”地区风电的大规模跨区外送消纳。“十二五”期间我国在“三北”风电基地部署了7900万千瓦风电装机,考虑以本地消纳为主,未对其外送通道进行具体规划,目前“三北”地区风电送出消纳受阻,2015年弃风率达到19%。为解决风电送出问题,“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了“三北”地区风电的跨区送出消纳途径,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通道建设,计划通过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等2条特高压交流通道,锡盟~泰州、上海庙~山东、扎鲁特~山东、晋北~江苏、酒泉~湖南、宁东~浙江、准东~皖南等7条特高压直流通道,解决“三北”地区4000万千瓦风电的外送消纳问题。

记者:《规划》在政策措施方面将如何保障并促进风电健康稳定发展?

易跃春:此次提出的四个保障措施中“两管两放”,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工作思路。

一是多举措加强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落实。

一方面是督促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地区年度发电计划和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时,优先预留风电发电空间,鼓励其参与市场交易,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同时破除体制障碍,推进接纳高比例风电的技术手段的应用,通过提高电力运行调度的灵活性等手段切实提高电网对风电的接纳能力。

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和引导机制建立。

一方面是建立信息管理和监测体系,加强对风电建设运行的“事中、事后”监管。事实上,目前国家能源局主导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已于2015年11月上线运行,该平台已经实现了国家对风电项目从规划、建设到运行以及补贴资金利用等全过程管理,为提升政府决策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相信未来五年,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风电的管理和发展将更趋于科学和高品质。

另一方面是通过建立风电开发监测预警机制来优化产业布局。建立风电投资开发预警机制,对弃风限电问题突出、无法完成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地区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合理引导风电企业的投资布局。

三是适度放权,完善年度开发方案管理机制。

风电“十二五”规划发展总量目标能够精准如期完成,很重要的一点是国家能源局通过发布五批次的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实施了年度规模管控,保障了“十二五”期间风电的稳定有序发展,这是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避免大起大落的重要措施。

因此,在“十三五”期间,一方面需要继续通过项目核准计划来实施年度规模管控,通过年度建设方案管理,实现“十三五”期间风电发展节奏的稳定可控,保障其稳定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又要简政放权,鼓励以市场化方式优化配置风电,对于风电发展较好、不存在弃风限电问题的地区要放开年度建设规模指标。

四是放开市场,创新价格补偿机制。

风电产业的发展对财政补贴依赖程度较高,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已达到550亿元,随着每年新增风电装机的增加,资金缺口将进一步放大,预计到2020年累计补贴缺口将高达2800亿元,现有的价格补偿机制已无法满足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需求。并且,庞大的资金缺口已成为阻碍风电产业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和最大不确定因素。因此,创新价格补偿机制势在必行,未来补贴资金的缺口必须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政府直接补贴的退出将是“十三五”补贴政策的调整定势。

在保障措施上,为保障政府补贴退出后风电产业仍然能够维持健康稳定发展,这就需要研究建立一种长效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来满足风电发展的补贴资金需求,这也是本次《规划》在政策保障机制中的一项重大举措。

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证书已成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一种通用配套政策,既是支撑责任主体实现配额义务的手段,也是一种重要的利益协调和义务指标平衡机制。通过绿色证书交易,风电企业可以获取支撑其发展的补贴资金,有利于逐步降低政府补贴强度;同时能够平衡不同地区配额指标差异,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和《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

为此,“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采取市场化手段来满足风电发展的补贴资金,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实施,逐步减少对财政直接补贴资金的需求,建立价格补偿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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