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该办法总体分为五章,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准许收入计算原则,第三章输配电价的计算方法,第四章是输配电价的调整机制,第五章是附则。
第一章:总则的主要精神:
1、这个办法主要针对省级电网企业,也就是主要针对国网和南网的省级电网公司制定。
2、政府作为监管部门,在输配电价核定过程中,一方面是要按章办事,最大限度的减少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对处于垄断环节的输配电资产,通过监审规范电网企业的价格行为。
3、从总体监管的原则看,既要激励电网企业降本增效,又要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既要保证电网健康发展,又要兼顾用户合理的成本负担,对监管部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
4、监管是事先核定,周期暂定三年。
5、电网企业要根据监管要求,分别报送监管信息。
第二章: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
1、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价内税金)
准许成本=基期准许成本+监管周期新增(减少)准许成本,这两部分需要单独进行核定
准许收益=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
2、准许成本由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构成,
3、基期准许成本基本就是经成本监审核定的历史成本,监管周期新增(减少)准许成本,是指电网企业在监管期初前一年及监管周期内预计合理新增或减少的准许成本。
4、折旧费=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定价折旧率,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由政府部门确定,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则是考虑投资或者建设周期比监管周期长,或者新建固定资产实际利用率,对计入本周期的固定资产规模进行一定的调整。
5、运行维护费。运行维护费由材料费、修理费、职工薪酬、其他费用组成
6、监管周期减少准许成本,主要包括监管周期内退役、报废的固定资产和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已计提完折旧的资产,以及监管部门认为新增输配电资产增长中需要扣除的部分。
7、准许收益的计算=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
其中有效资产包括:括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
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8、价内税金=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第三章:输配电价的计算方法
1、省级电网平均输配电价=通过输配电价回收的准许收入÷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量。
2、分电压等级的电价:电压等级分为500千伏(750千伏)、220千伏(330千伏)、110千伏(66千伏)、35千伏、10千伏(20千伏)和不满1千伏等6个电压等级。
3、用户类别分类,以现行销售电价分类为基础,原则上分为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类别。
4、计算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先按照准许收入进行分摊,下一电压等级的准许总收入=本电压等级准许收入+上一电压等级传导的准许收入构成
5、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该电压等级准许总收入/本电压等级的输送电量。
6、省级电网综合线损率参考监管周期初始年年前3年实际综合线损率平均值核定。
7、政策性交叉补贴由省级电网企业测算并申报,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初期主要考虑居民和农业用电的合理价格与实际输配电价之间的亏损部分,未来逐步分电压等级,分用电对象进行计算。
第四章:输配电价的调整
1、监管周期内电网企业新增投资、电量变化较大的,在本周期各个年度或下个监管周期内平滑处理
2、建立定期校核机制,当实际投资额低于规划时,差额投资对应的准许收⼊入的70%予以扣减,当投资额超过规划时,差额投资对应的准许收入不再上调。
3、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考核电网企业供电可靠率、服务质量等的输配电价调整机制。
下面进行逐条解读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其实说了这些事儿:
1、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的核定。
解读:这个定价办法只针对国网、南网这两个电网企业,至于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定价办法,则需要另行制定。
2、第三条(二)弥补成本与激励约束结合。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输配电价,以严格的成本监审为基础,弥补电网企业准许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积极性,提高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
解读:对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监管,一方面是以“严格的成本监审”为基础,对于因普遍服务而带来的亏损则进行补贴,另一方面既有激励机制,鼓励电网企业在保证或者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实现降本增效,另一方面也要对电网企业的不合理投资进行遏制,并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