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现状
贵州电改的现状
就目前贵州电改的推进情况,主要有几个矛盾比较突出
发电权交易
由于贵州电力市场中,风,光占比不大,所以主要的还是火与火之间的交换与水与火之间的交换。
首先看看火与火之间的交换。按照国家政策的节能减排的原则,是由低煤耗机组替代高煤耗机转移。正常的电厂是不太可能电量转移的,真正会有交易发电权的情况无非就下面几种:
接下来我们看看这几个问题对发电权交易产生的影响
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其实处理起来都比较容易,主要的问题在于结算方式,因为都是年度长期的合同,会提前调整,所以调度计划也会方便实现。
最大的问题在于第二种情况,由于实时电力交易属于现货交易的范畴,一方面是电网公司对接收线路检修故障的时间是偏晚的,基本是临时才会知道,而对于电厂来说决策时间会变得非常有限;第二个方面,电场对于计划或者非计划的的停运是存在不可预知性,也会导致非常仓促的电力交易。而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电网公司的检修计划,通道堵塞的信息发布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络化的完善,以及调度机构快速响应的措施,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然后再来看看水电与火电的发电权交易。
与云南的一样,贵州的水电是承担交叉补贴的主要力量。但是,贵州的水电远没云南的水电一样发达,而且在今年大范围的直供电的背后,电网公司1-5月份对外发布的利润是亏损几个亿,这也是动摇政府会不会下强制水,火电强制交易的决定。因为如果水,火发电权按照云南的模式交易,会导致低成本的水电份额大量流失。
集中竞价交易
贵州在集中竞价上采用的是不同行业指导价不同。竞价的本意在于通过公平竞争来由市场来形成商品价格,而指导价模式,在买方市场大的时候也就演变成分档限价模式了。其实,指导价的出台是有两个目的,一是让产品价格下滑的幅度能达到预期水平,二是为了保护部分发电企业的利益不要过度受损。而目前若是抛弃这个模式,也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今年下半年若是出现了突破指导价的中标结算价格,那么难免会出现年初签订的用电客户会申诉比照成交价格,申请调价或者撤销合同;另一个则是明年发电企业又要直接面临直接交易市场的全面降价的冲击。所以有人说,指导价模式,就是在“全面市场化”与“计划统筹”之间的一个过渡品。
水电入市
水电入市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是水,火发电权的交易,二就是以完全市场主体进入电力直接交易市场。对于贵州用户侧来说,水电无疑是香饽饽。因为在火电价格下降难以为继的时候,水电入市还是能冲击电价下降的号角。但是对于电网公司来说,水电是要承担其价差业务中确保低成本和填补交叉补贴的基础,而这两项都与民生相挂钩。所以水电入市的系统性,完整性的规则与实操,现在还没看到清楚的方案。
售电侧改革
谈到售电侧,主要有两个事最吸引眼球,他们分别是广东省初期13家售电公司通过4轮竞价削走4.5亿元的利润;二是重庆售电公司就地方发改委与电网公司就售电公司能否直接向用户开票结算电费的问题。而第二个问题的结果就是出电网公司旗下的售电公司和拥有配网资产的售电公司可以直接向用户开票结算外,其他类型的售电公司都不可以,只能从电网出结算价差部分获取收益。
这两个问题对于贵州售电侧而言,本身还是具有先天优势的。一是贵州兴义地区的阳光电力公司,其实早就是一个几乎完全主体的拥有配网资产的配售电公司,依靠自有的水电资源,给大工业用户0.36元/千瓦时超低电价,占据了兴义地区30%的售电份额。并在兴义地区与南网竞争激烈,如今结束代管后,已经向国家申请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独立承贷主体,势头很旺。第二个亮点则是贵安新区配售电公司的成立。这是按照贵州电网公司,贵安新区,社会资本4:3:3组建的,组建方案在6月20日省电力体制改革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7月15日挂牌运营,成为全国首家电网相对控股的配售电公司。这样看来,贵州在拥有配网资产的配售电领域的改革是相当稳健,但是在其它层面就是相对举棋不定,比如看下截止目前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43家售电公司分布:
目前的这43家售电公司还没一家通过注册备案。关于售电公司的主体资格应该如何认定,市场交易如何开展,包括贵安配售电公司和阳光电力公司以何种主体身份参与世行也还没有定论。所以在这块上看出贵州政府的谨慎,可能是既要参考广东售电暴力的因素与重庆结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