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逐步提高我国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中的占比。在发展规模上应当放开手脚,大力发展。核电在我国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国内建设运营已经成熟,并已经开始走出去海外发展,从技术、经济、安全角度看,具备了大规模发展条件,在沿海厂址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内陆发展也成了必然选择;风电、太阳能代表着能源领域革命的主要方向,其优质性、先进性已得到公认,是实现低碳战略的必然选择,我国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要保持政策导向和投资强度。
(三)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在体制机制设置的初始阶段,就应明确目的——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化,通过调整政策系统、价格系统以及市场化改革,建立现代能源体系,整体提高能源效率。
战略层面,应当明确绿色低碳能源增量的主体地位,科学和动态预测未来能源需求,避免投资浪费和无序竞争。
在运行机制上,要充分考虑环境治理的巨大经济成本,以及环境污染带来的巨大健康成本和社会代价,从源头治理,减少排放源。绿色低碳能源的环境外部性优势需要充分体现。要切实解决绿色低碳能源直接附加成本由用户负担的机制和实际操作问题。制止盲目错误投资的经济效益,可能比消纳绿色低碳电力的直接负担更大。风光水没有相应燃料和流动资金成本,核电充分上网的燃料附加成本也远远低于煤电,保障非化石能源电力充分上网,得到的系统经济效益肯定比保持火电运行时间得到的效益高。要创新合理利益分享机制,排除体制机制障碍,保证优质能源加快发展。可以通过电力系统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建立,逐渐把碳排放成本进入电力发电成本,促进发电企业的优化选择。实现清洁项目碳减排货币化、火电项目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促进价值分配向绿色低碳项目转移,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能源供给低碳化。
总体来看,能源革命是一个涉及到多领域、多层级的系统工程,改革过程既要兼顾经济效益,又要兼顾环境效益,既要对产业现状有准确的判断,又要对未来的发展形势有合理的预期,需要改革者在充分利用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加强整体把控和调节,确保实现改革目的。